证券账户异常交易的认定及法律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41:05 103 人看过

沪深交易所重拳出击证券异常交易,打击重点是程序化交易

2015年7月31日和8月2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两批对34个存在异常交易的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

8月3日,上交所再次对4个存在严重异常行为的证券账户采取盘中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并对5个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做出口头警示。

8月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表示,要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管理,严禁利用程序化交易恶意做空。同日,上交所表示,不当使用程序化交易将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显然,交易所和监管层近期打击证券异常交易的重点为程序化交易。

程序化交易e;证券异常交易

证券异常交易是指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列举了十二种异常交易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申报、大额申报、密集申报、以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日内反向交易、高买低卖等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交易行为。

而程序化交易是指根据一定的交易模型生成买卖信号,并由计算机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策略具有增加流动性等积极功能,在欧美发达证券市场较为流行,但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期间,利用程序化交易频繁申报和频繁撤销申报等操作手法容易对市场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程序化交易的不当使用,不利于市场恢复平衡。

在2010年美国证券市场的闪电崩盘事件中,美国监管机构指控当事人利用程序化交易对美股股指期货巨额申报并瞬间撤单,带动股票现货价格大幅下挫,构成欺诈。

由于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针对程序化交易的风控和监管都处于初级阶段。随着近期中国股市的过山车现象,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成为重点。

上交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申报下单,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系统安全的为异常交易行为。但毫无疑问,程序化交易只是一种由计算机程序生成并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方式,本身并不带有违法或恶意的属性,程序化交易不等于证券异常交易。

证券异常交易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证监稽查字[2007]1号)规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该指引对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列举性规定。

对比《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和《证券法》、《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可以发现,《交易规则》规定的大多数异常交易行为的特征完全符合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特征。因此,被交易所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很有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

1、证券账户异常交易可能被交易所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根据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和《限制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证券账户存在异常交易情形时,可能被交易所采取下列措施: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并记入诚信档案,并可以视情况予以公告;上报证监会。

2、证券异常交易如果构成操纵证券市场,可能被行政处罚

如果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构成操纵市场,可能被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

(4)警告。此外,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

3、证券异常交易如果构成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刑事处罚

如果证券异常交易行为构成操纵市场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证券账户被认定存在证券异常交易、被限制交易的法律救济

如果公司的证券账户被交易所认定存在异常交易,甚至被限制交易,应该如何应对?根据相关规定及我们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鉴于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可能会被采取限制交易的监管措施,甚至可能导致证券监管部门展开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立案调查,公司一旦被交易所调查,在思想上应予以足够重视,积极应对,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配合调查,并及时委托具有处理该类案件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在理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分析,并由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分析,实事求是地向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无论是证券交易所还是证券监管部门在进行认定或采取措施时都会充分考虑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依据是否明确。因此,公司面临调查时,应主动自查,尽快理清事实,进行数据分析,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分析。如就相关事实或法律问题的认识与交易所或监管部门的认识不一致,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反映情况。而如果确实公司存在不当甚至违规之处,应态度诚恳地承认错误,并相应地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可能地争取谅解和从轻处理。

3、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陈述、申辩、举证、申请复核,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和《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对限制交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限制交易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核。如果公司对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存有异议,应当充分利用复核的机会,向交易所作出合理解释,争取交易所撤销限制交易决定书。至少应当通过积极申辩,使交易所认为相关异常交易行为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避免因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而被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在申请复核前,应针对交易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合理解释,比如:是否有影响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故意,是否程序化交易,下单量及撤单量是否异常,撤单率是否异常,申报价格是否明显偏离最新成交价,是否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或连续申报,是否影响了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等。当然,如何进行复核,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异议的救济
    第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实践操作中,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撤销原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很少见,因此,当事人第二种救济手段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阐明理由,在庭审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尽力推翻同样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庭对其进行审查、质证后
    2023-03-21
    75人看过
  • 证券内幕交易怎么认定
    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被认定为是证券内幕交易:1、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即幕人员直接或借他人证券账户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的行为。该类sh幕交易不以行为人获利或避免损失的主观意图作为认定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无论是否获利或形成损失,均属于违法行为,均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泄露内幕信息泄露是指行为人将处于保密状态的内幕信息公开化或向特定对象透露。泄露内幕信息者只要客观上实施该行为,不论其行为的动机属故意或过失,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内幕人员并没有直接向他人讲述内幕信息的内容,而是向他人提出买卖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的建议。建议行为是一种促使他人进行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被建议者或者根本没有交易证券的意图,或者没有交易该种证券的意图,或者在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上不确定,行为人的建议起到鼓励、推动和指导的作用。一、哪些人可以被认定为是内幕信息的
    2023-02-21
    88人看过
  • 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应当使用什么账户进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账户进行交易。一、公司法收购包括哪些程序公司法收购的程序:1、选择收购对象;2、制定收购方案;3、提交收购报告;4、开展资产评估;5、谈判签约;6、办理股权或产权转让手续;7、支付对价;8、公司合并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七十六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二、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并购?企业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会面临并购: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2、上述情形下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
    2023-03-28
    279人看过
  • 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如何救济及赔偿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固定现场致使责任无法划分,且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划分,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应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因一方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按照机动车有责任的标准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再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分担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理如下:1、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标准从轻或
    2023-03-16
    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不服责任认定时的救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首先是现场调查、取证;其次是检验、鉴定,即对涉案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是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在该阶段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鉴定报告出具后5日;最后,根据上述证据及相应鉴定报告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者对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不服时,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相
    2023-03-22
    349人看过
  • 证券账户的种类
    证券公司
    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其他账户。1、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也就是A股账户,其开立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A股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2、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而设置的。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是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
    2023-04-24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客户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有什么规定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开立根据会员和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有什么规定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般情况,当客户非常看好一只股票,就会在劵商那里缴纳一部分保证金,余款由卷商垫付,让卷商买入特定数量的指定的证劵(融资)。当客户感觉一只股票很差将来下跌的时候,就会从卷商那里借来股票卖出,等股票下跌的时候买入股票归还卷商(融卷)。所以,当有人借钱买股票,说明他很看好这个股票,或者借股票卖钱的时候他认为股票会下跌。我们在做股票分析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一直股票有没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劵账户。如果有并且
    •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有哪些规定的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开立根据会员和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 融资融券交易异常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及时行情的权益由谁依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2
      发布证券交易及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