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3 05:18:25 60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不满意且不符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拆迁安置房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解除拆迁安置房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商品房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n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可以拒绝吗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可以拒绝吗?不可以,征地拆迁决定是强制性的,但是村民对拆迁补偿方案有争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听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
    2024-01-06
    141人看过
  • 不能拒绝接房的开发商可以拒绝开发商收房么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证件,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什么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根据
    2023-04-10
    204人看过
  • 满足什么就可以拒绝收房
    一、满足什么就可以拒绝收房拒绝收房需满足的条件如下: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2.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4.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
    2023-04-25
    38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怎么办产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交纳规定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登记、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吗可以使用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向银行提出书面
    2023-12-06
    26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具体规定
    房屋拆迁安置标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企业职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企业职工搬迁补偿标准:阳舍城区规划控制区住宅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易。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同时选择,1、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的居民房屋按照同一地段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被拆迁房屋自行购买,不再安置和出售;2、产权交易产权交易是以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价格和房屋
    2023-07-24
    267人看过
  • 如果对拆迁补偿不同意,可以拒绝拆迁吗
    若您对拆迁补偿协议存在疑虑并认为其合理性欠妥,那么您有权选择拒绝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您对所获得的拆迁补偿以及安置方案持有异议时,可以行使拒绝补偿的权利。然而在此种情形下,您需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方可保障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4-30
    253人看过
  • 可以拒绝安置帮教吗
    法律综合知识
    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置帮教,个别地方安置帮教不到位会被司法机关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4-04-11
    6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具体的收费范围是什么?
    一般来说,其内容含以下事项: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经济仲裁收费的范围是什么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
    2023-08-05
    43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政策法律怎么规定
    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三、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2、农村宅基
    2023-02-17
    268人看过
  • 2024年安置房拆迁具体有哪些新规定
    2022年安置房拆迁具体有哪些新规定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居民搬迁活动。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4.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如果家庭已超限购门槛,即本市户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户籍家庭已有两套房,其中一套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拆迁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并非家庭主动购买,对市民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不会有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二十七至三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十六至二十六条)》第十七条
    2024-04-19
    38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保管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申请房产证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房屋权属调查、开具免税证明、申请办理房产证和领取房产证时需要支付登记费。注意事项包括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和办理公证手续以避免纠纷,同时也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一、申请流程:1.申请房屋权属调查;2.开具免税证明;3.申请办理房产证,即房产证;4.领取房产证时需要支付登记费。二、注意事项: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拆迁安置房权属调查步骤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调查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收集相关证据: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征收决定书、拆迁补偿协议等。2. 确认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需要查看土地使用权证书,确定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3. 确认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转移情况:需要查看拆迁补偿协议,
    2024-03-12
    224人看过
  • 企业拆迁不安置怎么补偿以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不安置情况的补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法律规定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
    2023-06-03
    55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一、拆迁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拆迁安置房的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
    2024-01-21
    340人看过
  • 具体拆迁安置房无证能卖吗
    一、具体拆迁安置房无证能卖吗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常见安置房的分割方法有哪些(1)抽签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
    2024-01-25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收不到拆迁安置房可以拒绝拆迁吗?如何拒绝?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拆迁设置的房屋经验合格,符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拆迁人不能拒绝接受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绝。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交换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征地安置不满意可以拒绝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25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房屋模拟拆迁可以拒绝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9
      模拟拆迁是可以拒绝的。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旧城区进行的,当地的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就启动相关征收的行为。
    • 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怎么解,具体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1
      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安置房质量有问题拆迁户拒绝收房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3
      拆迁安置房有问题的,拆迁户可以拒绝收房安置的房屋未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