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订立的纠纷怎么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若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2、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4、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出现纠纷,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解决矛盾。劳动者连续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社会保险的条款,员工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容、形式。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意义?
491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456人看过
-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有什么规定?
270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例:未签订劳动合同
59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合同?
221人看过
-
避免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签订的技巧
103人看过
-
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纠纷如何调解?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61、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
-
有关未订立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用估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231. 律师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收费范围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 2. 律师收费方式及金额由律师与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到一个案件的收费及金额,应由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确定。 3.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采用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及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2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条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应当遵循法律、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此外,劳动合同还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
-
劳动纠纷未订立劳动合同工作未满1个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1、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 2、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 3、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4、
-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前,该怎么签订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