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特定情况下,被保险人不受保险合同的约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16:10:31 158 人看过

该条款规定了保证人在一定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同时明确了几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若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而保证人未经共同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的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影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那么,这种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影响是什么呢?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因此,协议变更主合同是合法的。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主合同,则该变更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效力。

综上所述,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是合法的,但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则该变更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效力。因此,在签订变更主合同的协议时,应当注意采用书面形式,以保证合同的效力

结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但协议变更主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保证合同的效力。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的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约定不明保险赔偿的情况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条例》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国保监会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简称《条例》)的起草和研究论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召集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强制三者险条款和费率原则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目前,《条例》仍在审议当中,强制三者险费率测算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保险业正式开始实施强制三者险制度,必须与《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吻合,实行依法经营。目前,在《条例》正式出台前,各公司应进一步做好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积极落实《道交法》精神,实行
    2023-06-05
    465人看过
  • 如何情况下保险合同没有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会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领取人。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时,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此外,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二、没有受益人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受益人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
    2023-06-12
    164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中哪些情况保险人可以不赔?
    在保险行业中,最为普遍的即为人寿保险,并且因为个人身体健康不稳定,所以一旦出现损害,保险人将承担巨额的保险费。不过,成立人寿保险合同后,其实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话,保险人可以不理赔: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跟投保人确立保险合同前,保险人有了解被保险人、保险人等的权利,如果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相关信息的,那么将直接导致保险人损失。一旦出现保险事故的,那么保险人可以免除保险责任。实践中,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有欺诈保险人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属于欺诈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投保人、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有故意行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不过,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
    2023-04-30
    467人看过
  • 交强险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垫付
    一、交强险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垫付1.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垫付的范围;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抢救费已经产生,需要保险人垫付;3.保险人收到医院出示的抢救费明细单或者公安部门提供的支付通知书时;4.交强险规定的其他特殊垫付情况。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证过期;2.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3.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保险人垫付责任归属于谁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
    2024-01-28
    177人看过
  •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有什么风险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债务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有什么风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07-10
    11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会被否定
    一、在哪些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会被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是否会被否定,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效力被否定的具体情况:1.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例如担保人无权担保、担保人的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等。2.担保合同被撤销:如果担保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担保合同。3.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如果担保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担保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仅是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效力被否定的因素,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性质、法律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正义原则。二、担保合同如何合规撰写担保合同应按如下写: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
    2023-10-25
    269人看过
  • 被保险人死亡后,在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保险法》规定,保险法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法
    2022-04-28
    162人看过
  • 车辆强制险保险人不受哪些情况限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什么是车辆强制险?什么是车辆强制险:又称法定保险,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规定的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没有关系,强制险必须投保,而商业险可以选择不保。你说的商业险应该是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吧,交强险与三者险赔偿对象相同,但在赔偿额度以及其他方面有所不同:交强险的
    2023-07-05
    28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否在未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成立
    无保费保单的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具体情况。保险合同是允诺性的、非强制性的合同,不以保险凭证的交付为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的,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约定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
    2023-05-02
    375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是免责的
    原告张*姑与黄*兰系夫妻关系,共同开办了全州县**养殖有限公司。2008年9月24日,原告以全州县**养殖有限公司为投保人,将自己所有的桂C89991,行驶证车主为张*姑的奇-瑞小轿车,向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机动车商业险,并加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期为2008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24日。2009年5月13日上午7时40分,原告雇请的驾驶员秦*林驾驶该车在广东省广宁县与对向行驶由黄*生驾驶的粤HY1716号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秦*林、黄*生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黄*生受伤后,先后在广宁县人民医院、怀集县人民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随后黄*生向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告张*姑及秦*林和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后经广宁县法院传票传唤被告保险公司于2009年8月4日到庭参加诉讼,当日被告保险
    2023-06-12
    485人看过
  • 被保险人是否可以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合同信息
    被保险人是否可以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合同信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被保险人可以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合同信息。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背书。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背书,必须经被保险人批准保险人只能签发保险单以确定承保范围吗?保险人是否确定承保必须首先确定保单的有效性为此,保险人将在签发保单时达成协议。实际上,通常有以下协议:1。如果在支付保险费之前发生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所签发的保险单在支付保险费后生效。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后,应当在五日内支付保险费。因此,如果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时有上述约定,即为附条件保险合同,不产生实质性效力,保险人事实上不承担保险责任,当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
    2023-05-03
    405人看过
  • 不受诉讼时效约束的特殊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范围有:(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哪些情况不适用普遍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财产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时效: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要求存款和委托人的权利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要求金融机构的专业随时支付。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影响人民的生存利益,并将对人民的生存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不符合本法的特征,因此存款和本金不适用。6、认购人以国家和金融机构的信托为基础购买债权。他的投资类似于储蓄。因此,债券和金融债务产生的支付系统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7、根据投资要求支付资本的权利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主要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外部业
    2023-07-05
    257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在哪些情况下受法律保护
    关于夫妻财产协议在何种情况下可得到法律认可及保护,主要分为如下三类:第一类,即所谓的“共同财产制”,它所针对的情况是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双方于婚前或婚后所获得的全部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二类,则是我们通常称之为“分别财产制”,在这一制度下,夫妻双方会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决定婚礼前各自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后的收入都归属于财产的原始接收人所有,同时排除任何夫妻之间对于共同财产的平等享受以及义务对等的行使;最后一类,是被称为“限制共同所有权制度”,其意思是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的方式决定他们婚前的财产以及婚后的部分收入归为某一方所有,而剩下的部分则共同拥有所有权。以上列举的这三类财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只要夫妻之间达到共识并相互同意,均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024-08-18
    496人看过
  • 被保险人单独退保的情况有哪些
    1、投保人去世,保单未转移。上述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投保人在生前为被保险人买了一份保险,后来投保人去世了,保单所有权仍在投保人手中,而此时退保只能由被保险人进行,保险公司对于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拒绝。2、代签名保单。这种情况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签名那一栏由投保人代签,这时如果被保险人申请退保是可以的,因为保险合同本身就不合法,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代签名保单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代签名行为被保险人知情且同意,承认保单有效,这时的保险合同时合法的。上述不合法的代签名保单被保险人可以申请退保。一、、购买人寿保险注意事项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有保险利益。2、投保时要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不受上述限制。3、对受益人的指定要合法:《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
    2023-06-28
    39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投保是否合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5
      在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即在保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该保险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因投保人过错行为导致无效的,投保人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如何去救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而无论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费成为保险人的既得债权。在投保人没有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当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被保险人支付。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因此,支付首期保险费一般被认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并且由于人身保险合
    • 什么情况下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不交合同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6
      第三者责任险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希望给您提供帮助。一、第三者责任险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
    • 参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保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参保人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同时,参保人使用以下11
    • 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解除事由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1
      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