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利息如何计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36:41 336 人看过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买卖合同利息法律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算利息

买卖合同纠纷利息的计算方法一般如下: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没有约定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在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理由来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来进行计算。

三、民间借贷合同中利息怎么确定的,需要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民法典》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如何杜绝建筑工程套取工程款
    一、如何杜绝建筑工程套取工程款(1)明确工程款支付时间第一,对于预支款,一般应在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第二,对于工程进度款应注意细化计算和支付问题。(2)明确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有专门条款做约定。(3)明确与工程结算款支付挂钩的竣工工程范围应明确与工程结算款支付挂钩的竣工工程范围,是施工方承包的部分工程,还是全部工程。二、如何预防建筑工程多结算工程款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
    2023-06-07
    246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利息过高如何认定
    1、拖欠工程款后,当事人约定支付利息的,如果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就可以认定为过高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追要拖欠工程时需要哪些证据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通常需要下列三类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主体诉讼资格是前提
    2023-03-01
    27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的违约金如何支付
    建筑工程中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则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损失。一、怎么算租房合同违约金(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
    2023-03-04
    212人看过
  • 如何追偿违章建筑工程款
    一、如何追偿违章建筑工程款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兴建的建筑物是违法建筑的,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影响施工方向发包主张工程款。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政府拖欠工程款如何起诉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
    2023-06-17
    291人看过
  • 工程建筑的欠款如何讨要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毋庸置疑。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法律不允许建设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的原则,既然实际施工人已经为发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务,那么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
    2023-02-25
    13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审计委托书如何签订?
    一、建筑工程审计委托书范文建筑工程审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今全面委托(项目建造师姓名)同志,资质等级:担任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经济工作,并参加招投标开标会议。受托方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本委托不得转委托。委托方:(公章)受托方:(项目建造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什么是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三、审计委托书的作用社会审计不容忽视审计委托书的作用杨东审计委托书(又称协议书或约定书)是委托方与审
    2023-04-23
    480人看过
  • 如何计算合同外建筑安装工程
    1、工程价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也就是说,提前十天或月中付款,月底结算,完工后结算。对一年以上建设的项目,年底进行清查,年底进行结算。上半月(或上半月、月中)由施工单位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1/2或1/3预付工程款,预付部分在月末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分段结算。对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具体做法是:按形象进度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分部),按已完成的分部工程预付工程价款。(3)分次(分月)预付,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为简化预付款和结算手续,对建设期在一年以下或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实行分期分期、分月预付、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的办法。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工程价款预付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作业计划书所列工程进度编制“工程价款预付单”,经审核签字后,报建设银行办理预付款手续由施工单位负责。垫付的工程款,应当在每月底或者
    2023-05-08
    384人看过
  •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如何处罚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的处罚如下:依法责令改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有哪些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如下: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
    2023-06-28
    277人看过
  • 建筑施工垫资利息的计算方式
    工程垫资按照早前的规定属于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行为,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才将垫资行为合法化。而2015年9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都纳入其中,进而更加确认了垫资行为的合法性。鉴于垫资是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经济“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合作对象的一种方式,是自愿达成的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垫资利息的计算一般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垫资方无权请求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超过同期同类贷款
    2023-08-13
    246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应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时起算?
    问:我们是一家建筑单位,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建设单位欠付我们工程款,我单位准备起诉,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没有约定,请问,这种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利息,如果可以那利息起算日从哪天计算呢?答:首先,贵单位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其次,关于利息的起算日,上述司法解释也有规定,根据《司法解释》第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音乐会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
    2023-06-04
    3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到时怎么支付
    支付建筑工程款的方式是:可以按照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包括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支付给双方指定的银行。如果发包单位拒不支付价款的,还可以拍卖工程后抵价支付。一、工程款的计算工程款的范围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
    2023-02-21
    14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如何发包?
    发包建筑工程的方式是:1、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的方式;2、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一、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
    2023-06-26
    382人看过
  • 工程建筑工程款不给应该如何解决
    法律咨询:工程建筑工程款不给怎么办我爸给一家工程公司做建筑,至今2年还欠我们3多万元的工程款不给。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知道需要哪些资料。律师回答:应准备所作工程的详细资料及欠款证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
    2023-06-14
    9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如何收取款项?
    该协议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指定的账户、支付给承包人的相关人员、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并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对象。同时,该协议还规定了款项支付的抵押物为房屋。一、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指定的账户;二、支付给承包人的相关人员;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第三方;2、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第三方;3、根据其他因素确定并支付给第三方;四、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建筑工程款付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承包单位按照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造价,并在投标时提交工程造价清单。发包单位根据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造价清单确定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多种付款方式,如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预付款的金额和比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工程
    2023-10-21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款利息是按单利算还是复利计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看双方的约定,无论是单利还是双利,只要符合民间借款合同的,法定利息约定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 4,超过部分没有强制执行力
    • 如何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
      但是我查看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汁算1/2面积;净高
    • 建筑工程预付款计算与工程预付款不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5
      工程预付款又称手续备料款或手续预付款。它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本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工程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限定。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两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限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商定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商定,在正式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手续、结构
    • 建筑工程中如何约定支付预付款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从业主角度看,支付工程预付款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从承包人角度看,如果发包方完全不支付该款而要求承包方垫资,实际上也就是将风险转移给了承包方,这对承包方来讲,是不能轻易答应的。那么怎样才能合情合理地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条款呢?应注意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还款利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30
      质量保证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质保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到期后,如果合格,对方单位就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果不合格,就不能返还了。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