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有哪些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30:48 314 人看过

根据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我国《民法典》将父母子女关系分成两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习惯上称之为亲生父母子女。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血缘为纽带,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又称之为法定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法律行为或法定的抚养事实而成文,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监护关系吗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并不是无期限的。依常识推断,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最长时间为18年。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并不是无期限的。依常识推断,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最长时间为18年。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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