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转让债权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18:26:12 168 人看过

一、解释转让债权的意思是什么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哪些债权是不能转让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通常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

2.转让事项,包括转让债权的具体内容、金额、比例等。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违约责任。

5.合同解除的相关条款。

6.相关费用的负担问题。

7.其他双方达成一致后确定的事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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