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黑白合同及其司法应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43:59 74 人看过

【内容提要】黑白合同现象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日显突出,本文从黑白合同概念出发,揭示其危害性及成因,且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有着不同的审理思路,笔者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黑合同、白合同的效力及审理思路上进行相应的阐述。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黑白合同

一、概念与特征

黑白合同是对当事人就同一标的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内容不同合同的称呼,其又被称为阴阳合同。之所以会出现该称呼,主要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相应的招投标工程的内容,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第四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这些规定就必须进行招投标和备案程序才能进行施工的工程做了明确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该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些发包人与承包人为规避法律规定,就同一工程签订了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白合同为发包人、承包人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与之相反,黑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监管,私下签订的,且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的合同,亦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虽然黑白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支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这两种现象的产生皆是因为当事人为了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以此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但其实就此也埋下了今后发生纠纷的隐患。

黑白合同作为现代建设工程领域中一种畸形产物,有其自身的特征:

1、两份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款不同。合同当事人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明显差额、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一般来说,在工程造价方面,由于白合同是在行政部门予以备案的合同,其合同价与中标价相同。由于黑合同是当事人私下订立的,往往是应发包者的要求而订立,所以其合同价往往比中标价低,甚至约定承包人还须承担额外费用;在工程款拨付方面,黑合同往往要求承包人垫资,付款时间比白合同滞后,甚至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后不按规定时间付款等等。

2、两份合同中只有一份合同予以备案。当事人签订的两份合同中,白合同进行了登记、备案等公示,而黑合同是未经登记、备案、公示的。

3、招投标行为有虚假成分。虽然白合同是经过招投标而签订的,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了黑合同,所以往往伴有虚假招投标行为,以虚假的招投标以掩人耳目,目的是为了履行黑合同。

4、当事人签订黑白合同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并且为了掩盖当事人间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第四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条件,第十一条规定了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登记的营业范围内总承包。但某些欲施工争议项目的施工单位,其缺少相应的资质,而建设单位亦由于某种关系意在将该项目交由该施工单位施工,于是其为了规避法律规定,将施工化整为零,为该施工企业度身定制了可以进行备案的合同,该合同的标的往往小于实际施工的标的。

5、当事人通过承诺书等形式明确与虚假行为伴生的白合同不作实际履行。

二、成因

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案件会涉及到黑白合同,这与目前建筑市场的大气侯以及法律法规对此规范的不严密有关。

首先从社会原因而言,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存在着僧多粥少的情况,不少建设方利用自身的地位优势,对施工方提出种种苛刻的要求,而施工方为了取得施工工程项目,只能在备案合同之外,一再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其次,从法律上而言,由于建设工程项目中,往往既包含着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又包含着与行政部门有关的监管上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此时,当事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且从各方面规避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管,从而引发了签订黑白合同的行为。目前在案件中,我们发现垫资、压价、肢解分包等三方面存在于黑合同之中,由于施工企业的资质不符、发包方急于压缩成本等因素,所以该些方面的约定会明显与白合同不同。这几种行为都是发包人追求利益量大化的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法律所严格禁止的行为。一些发包人通过黑白合同的方式,绕过有形建筑市场,先通过所谓内部招标确定承包人,签订黑合同后,由施工人协助组织围标,并签订一个程序合法的白合同,建设方要求施工方按照白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数额开具工程施工发票,这种先内部招标再围标的方法摆脱了政府监管,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又如肢解发包,该种行为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的行为。发包人进行肢解发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追求工程建设利润最大化,对某些利润空间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商,进而获取低廉的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竞争,并且可能以工程质量为代价;而对于公共投资领域的发包人来说,这些分部分项工程却是其实现权利寻租的手段。为了杜绝以上情况,《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得肢解工程。发包人要规避政府的监管也只有通过黑白合同来实现。对施工方而言,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来迎合发包人,先承诺发包人的苛刻条件,或者期望低报价高索赔,也只能通过黑白合同实现其承包工程的目的。

三、类别

从建设工程是否需要招投标而言,对于黑白合同的成因可以分为必须进行招投标而订立的,以及不以招投标为必备条件而订立的合同。从合同订立的时间上来看,有的黑合同签订在先,有的白合同签订在先。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1、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

由于建设工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市场信息的不对等性等使建设方难以对投标人的经验及技术、履约能力等有准确的判断,给招标人带来了诸多风险。为了规避招标投标带来的施工者选择的不确定风险,不少招标人想方设法控制招、投标的结果,具体表现为:在招、投标之前与潜在的投标人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要求对工程取费、付款条件、垫资等做出书面承诺;有的已选定了施工者,并签订了包括工程取费、垫资等内容的协议书;甚至有的在实行招标投标之前施工者就已进场施工。当设定了投标条件或圈定中标人之后,建设方再按照政府部门的监管要求举行招、投标,签订用于备案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结算需要黑白合同吗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以白合同即备案中标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一、黑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黑白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但是黑白合同中对内的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该对内合同有效。黑百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二、合同备案要多长时间合同备案主要有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等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一般在7天至30天左右。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有重要法律意义,如果卖方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形,签订备案买卖合同比签订未备案买卖合同对买方更有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时间一般在30天左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能提高履约率,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3-23
    2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及其主要合同类别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
    2023-06-05
    299人看过
  • 论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于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的的合同。施工合同纠纷发生时,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请阅读以下内容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共有五种情况:(1)。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资质质量等级以上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了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设置了相对严格的准入条件,并对商业开发的承包商甚至业主的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从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冒用或者冒用具有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以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隐瞒自己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合同权利。2。在建筑市场上,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通
    2023-05-07
    15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及应对建议
    一、梳理案情收集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这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二、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来讲,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条款,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三、聘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律师,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四、准备开庭。若是聘请了律师,律师会到法院立案。确定了开庭时间,法院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开庭。开庭前,应与代理律师沟通,确定是否需要在法庭上发言以及发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
    2023-07-22
    248人看过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一般有结算依据,即一般以白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条款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
    2022-07-12
    87人看过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1、关于“黑白合同”的界定及效力。目前立法中并无“黑白合同”概念,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实践中,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未经备案却实际履行的合同称为“黑合同”。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关于“黑白合同”的规定,其旨完全可以归纳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如果被实质性变更,且未再次备案,则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2、本案存在“黑白合同”情形,且应当以“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本案中,甲乙公司经过招投标,签订了中标合同并备案。四日后,双方就同一建设工程又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后签合同对中标合同的价款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且未行备案。‘黑合同’虽然可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023-02-20
    462人看过
  • 黑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法律风险
    除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的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外,其他黑合同的效力,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计价。在合同没有约定计价方式时,可参照当地政府定额及市场价格确定,即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尽管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但是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却存在很大差别,若合同
    2023-07-03
    90人看过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申报审批有何程序
    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并将变更资料交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1)承包商申请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2)驻地监理审核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
    2023-06-15
    242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中如何认定黑白合同?
    在建筑工程领域内,由于僧多粥少等各种原因,黑白合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当出现建筑工程纠纷,该按照那份合同进行处理结算,往往就成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争议的焦点。其实质问题,就是该如何认定黑白合同?建筑工程黑白合同如何认定在实践中,由于黑白合同的现象和纠纷都非常普遍,因而法律上对怎样认定黑白合同是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换句话说,经过备案的建筑工程合同,是“白合同”,私下另行签订与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就是“黑合同”,出现纠纷,以白合同为准。至于什么是“实质性内容不一致”,该司法解释就没有明文规定了。这样在实践中,就会出现争议,实则仍难以认定黑白合同,但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
    2023-04-30
    466人看过
  • 探究民法典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实践应用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合同签订双方,在双方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纠纷,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其次就是调解不成,无法就调解达成一致,根据签订合同时拟定的合同解决纠纷的办法来执行,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到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仲裁中心来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什么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3.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
    2023-07-01
    3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并解决纠纷的方式。4.
    2022-07-05
    152人看过
  • 什么是黑白合同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建设施工合同中的一种违法情形。所谓“黑白合同”,并非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虑,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明显差额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份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者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作实际履行,另行按照招投标之前约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并不实际履行,以压低工程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承包等。二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由施工单位串通一些关系单位与招标单位配合进行徒具形式的招投标并签订双方明确不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干脆连招标形式都不要而直接编造招投标文件和与招投标文件相吻合的合同用以备案登记而不实际履行。在外观上建筑工程“黑白
    2024-08-03
    1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形式及其应对
    工程款纠纷,是指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纠纷,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也包括房屋装修工程。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款纠纷系长期困扰建设工程承包方的疑难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棘手纠纷。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
    2023-06-07
    226人看过
  • 东兴法院及时执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8月28日,在东兴市法院执行干警的监督下,防城区企业建设工程总公司组织人员有条不紊地将施工设备撤离东兴宝丽安豪苑商品房施工现场,这标志着已停工9个月之久的工程终于得以重新施工。2005年8月至10月期间,原告上海家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与防城区企业建筑工程总公司先后签订了《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将东兴市宝丽安豪苑一期工程商品房的建设工程发包给被告施工,合同价款为12135643.38元。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被告的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先后向被告发出27份整改通知书,后因被告实际施工进度与进度计划及原告认为被告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等原因,双方发生纠纷而停工。经市政府和市建设局的协调,双方纠纷也未能解决。2006年3月,原告遂将该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合同关系。法院判决确认:准许原告解除与被告的《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和《建设工程施工
    2023-06-09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因签订、履行工程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方面。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处理工程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更多>

    #工程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2022年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我国《民法典》对于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下: 1、黑白合同中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合同,如果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有效; 2、黑白合同中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个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份白合同,一份黑合同的。应当以白合同即备案中标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析。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
    • 浙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打官司地点涉及法律法规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09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的问题,1、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工程造价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2、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协调是很好的解决方式,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相关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工程造价、材料价格等存在争议的地方明确下来,从而在比较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