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有什么前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05 13:37:20 139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有什么前提?

详述第三十九条的细则,劳动者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雇主有权立刻终止其劳动合同:

首先,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职位需求以及规定条件者;

其次,无论具体原因如何,屡次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流程等,且情节严重者;

此外,严重渎职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司利益,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惨重者;

还有同样存在于同一时间内与其他雇佣机构就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明显干扰原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或经由用人单位多次提醒或明确劝阻仍无改善者;

进一步地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提及状况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失效的员工也在解聘范围之内;

最后,若员工涉及到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亦将被视为充分理由中断双方之间的劳动契约关系。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或者严重违反的制度的,单位可以立即辞退员工。

二、劳动合同多少日可以解除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理解,显然没有任何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两款,其中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虽然前五项均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第(六)的规定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我们结合第46条,本项规定从字面可以理解为“凡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出经济补偿金”。“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3-06-09
    297人看过
  • 2008年劳动法第39条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是什么1、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2023-07-16
    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读如下: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或企业厂地迁移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
    2023-04-29
    3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是什么劳动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
    2023-04-13
    1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可以扣工资吗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
    2023-07-08
    127人看过
  • 道路交通法第39条
    一、道路交通法39条有什么相关规定啊?所谓交通管制: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对道路交通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临时性交通措施。为了避免发生交通阻塞等交通事故,同时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情况和需要,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疏导交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另一方面,为了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或者说最大限度地降低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影响,当需要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告知公众。这不但是对公安机关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的规范,也是为了得到公众的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工作有必要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实行管制或者限制如果能让公众提前知悉,公众就能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出行,包括出行的时间、方式、路线等,这样,不但有利于获得公
    2023-03-28
    343人看过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单位有哪些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有:(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大家在与企业达成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
    2023-07-20
    1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44条第一款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第一款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二、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样的?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另外,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2023-06-16
    43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和第41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和第41条是怎么规定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
    2023-04-29
    156人看过
  • 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有人认为,劳动者只要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法续订劳动合同。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对于有法定解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用人单位续约,用人单位也应该继续使用劳动者。这样既有利于引导劳动者遵纪守法,又有利于用人单位留用这部分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2023-08-07
    413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内容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主要内容1、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双方劳动合同除载明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及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关于劳务派遣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
    2023-08-07
    172人看过
  •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是劳动法第几条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是劳动法第几条(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二)员工辞退通知书范本怎么写辞退通知书XXX,我公司与你于20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态度差。并且由于你的不良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本公司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应保险费补偿。同时,接到本辞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义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此致XXX有限公司年月日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大致为3种情况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2021-11-19
    3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一要素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一要素是合同的签署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
    2023-02-13
    2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九条八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规定。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查处,执法力度较大,使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转而采取了一些变相的方法
    2023-06-20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一款第五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五十条 第二款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此该情形是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进行阻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同时可能并处伍佰元以下罚金。
    • 202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是什么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合同第39条何时给劳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关于合同解除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8
      法定简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 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一款第一项中劳动期限有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