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42:38 227 人看过

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只有人证和物证不能定罪吗?

在案件中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如果证人之间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其犯罪事实,是可以定罪量刑的。但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我国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定罪没有问题,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诉讼中仅凭口供能否定罪

刑事诉讼中仅凭口供不能定罪。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贩毒罪没有毒品怎么量刑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也是可以定罪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贩毒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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