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灭失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0:15:02 344 人看过

抵押物的灭失系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法定事由。

?

抵押物的灭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灭失,另一种是相对灭失。

1、绝对灭失

绝对灭失,包括事实上的灭失与法律上的灭失。事实上的灭失是指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已不复存在,如抵押物被拆除或在遭受不可抗力而毁灭等。法律上的灭失是指虽然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尚存,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抵押物不能再作为原权利的标的(如抵押物被国家征用等)。

但是,抵押物的毁损是否也应属于抵押物的灭失呢?本文认为应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抵押物的形态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只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只不过是其价值减少。如作为抵押物的房产被大风掀去房顶,作为抵押物的“长安”汽车被撞损、尚未完全报废。这些情况,抵押物不应视为灭失。另一种是抵押物的形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仅其价值减少,而且从根本上丧失了其使用价值。如作为抵押物的机床虽尚有残存物但主要部件毁损,应视为抵押物灭失。

2、相对灭失

相对灭失,是指物理形态依然存在,仅价值发生替代。如抵押物被转让、出租等。

抵押物绝对灭失,则无论是事实上灭失,还是法律上灭失,各国立法无不视其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事由。但在抵押物相对灭失的情形下,则有明显差异。既有赞成说又有反对说,还有折衷说。如日本民法典不仅承认抵押物绝对灭失情形的物上代位,而且承认抵押物相对灭失情形的物上代位。

在抵押物相对灭失情形下,无论是抵押物转让的价金,还是抵押物出让的租金,均无需进行物上代位。因为基于抵押权的公示效力及追及效力,即使抵押物被转让给第三人,抵押权人仍可以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相关法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物被拆迁后抵押权是否灭失
    一、抵押物被拆迁后抵押权是否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二、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怎么办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抵押权并不会因此消灭。此时抵押权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如果行使抵押权,可以就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受偿。如果是选择的产权调换,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以调换的产权房设定抵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三、抵押权人怎么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抵押物灭失如何裁判
    抵押物的灭失系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法定事由。抵押物的灭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灭失,另一种是相对灭失。1、绝对灭失绝对灭失,包括事实上的灭失与法律上的灭失。事实上的灭失是指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已不复存在,如抵押物被拆除或在遭受不可抗力而毁灭等。法律上的灭失是指虽然抵押物的基本形态尚存,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抵押物不能再作为原权利的标的(如抵押物被国家征用等)。但是,抵押物的毁损是否也应属于抵押物的灭失呢?本文认为应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抵押物的形态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只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只不过是其价值减少。如作为抵押物的房产被大风掀去房顶,作为抵押物的“长安”汽车被撞损、尚未完全报废。这些情况,抵押物不应视为灭失。另一种是抵押物的形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仅其价值减少,而且从根本上丧失了其使用价值。如作为抵押物的机床虽尚有残存物但主要部件毁损,应视为抵押物灭失。2、相对灭失相对灭失,是指物理形
    2023-03-17
    49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金额如何确定,抵押物毁损灭失后怎么办
    一、最高额抵押金额如何确定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抵押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依据评估价值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物毁损灭失后怎么办(一)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为了担保债务到期能够
    2023-06-17
    314人看过
  •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一、抵押权灭失的条件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如下:1.主债权消灭。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3.抵押物灭失。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但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或因抵押物灭失而得有赔偿金、保险金、补偿费等时,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通说认为抵押权虽得不罹于主债权之消灭时效而消灭,但从稳定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出发,抵押权不得永续存在,而应有一定存续期间,该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二、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1.担保标的不同,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3.担保的机制不同。三、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
    2023-06-04
    252人看过
  • 抵押权的消灭与抵押权的丧失有什么不同
    抵押权的消灭是指抵押权永远不存在,彻底灭失。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之一种,其设立、消灭均须由法定。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消灭一般基于以下情况: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其他情形(因丧失对担保财产的占有而消灭、因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等)。而抵押权的丧失是指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了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其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显然本案不符合抵押权消灭的情形。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是什么导致船舶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如贷款已如期偿还等。2、因抵押船舶的灭失而消灭,但也可能有例外,即船舶灭失后,可以从船舶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消灭。应当注意的是,船舶抵押权消灭,仅是作为保证主债的担保的消灭,其担保的主债并非一定消灭。4
    2023-08-18
    414人看过
  •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责任规定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反担保的抵押权人灭失怎么办
    灭失因表达为抵押物的灭失,而不能说是抵押权人灭失。若在反担保中抵押物发生灭失,若抵押物的灭失发生在抵押权的存续期间,那么反担保中的抵押权人应当行使其对抵押财产的保全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增加担保,若抵押权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便可请求反担保中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直接提前行使抵押权。反担保的作用从本质上讲,反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担保制度的衍生,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2、反担保有助于担保关系的设定。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剂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
    2023-08-10
    464人看过
  • 融资担保抵押物灭失可起诉吗
    融资担保抵押物灭失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为什么我资料寄过去法院那边了,一直没有信息过来这种情况下最好去法院询问一下,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在七天之内通知当事人。如果发现了违规行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举报。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欠3万元钱被起诉几天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023-06-21
    112人看过
  •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吗?
    根据以上的说明,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抵押人在抵押物灭失后是否需要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取决于抵押物是否是在抵押人处损毁以及抵押物灭失是否应该归责于抵押人。如果抵押物因不可抗力或者抵押权人过失等因素灭失,且不可归责于抵押人,则不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否则需要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一、抵押权的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
    2023-06-21
    272人看过
  • 海商法船舶抵押权是怎样灭失的
    一、海商法船舶抵押权是怎样灭失的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后,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船舶抵押应具备的条件抵押人必须合法拥有拟抵押船舶的所有权,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在与农商行及其他行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一)符合国家船舶管理法律法规,在船舶登记部门依法登记,所有权清晰。(二)具有有权部门签发的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符合适航作业条件,合法经营水路运输或施工作业,无诉讼纠纷。(三)船舶为钢质结构,易于
    2023-06-16
    337人看过
  • 抵押物灭失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一、关于抵押物灭失的处理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为了担保债务到期能够得到清偿而设定的。审判实践中,如果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一般情况下,由于抵押权得以行使的条件是主债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在主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之前,债务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债权人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比如抵押物
    2023-04-06
    464人看过
  • 抵押物消灭抵押权还在吗
    一、抵押物消灭抵押权还在吗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二、民法典中抵押物消灭怎么处理债务关系民法典规定,抵押物消灭的,抵押权消灭,所以如果不是抵押人原因造成抵押物消灭的,抵押人不再承担抵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零八条【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
    2023-06-08
    30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抵押物是否灭失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抵押物是否灭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的,抵押权将丧失。第三十六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抵押合同期间,抵押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因处分抵押物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权消灭的,依照规定注销抵押登记。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转让的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民或者法人;转让是指将部分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分离;土地使用权权利转让是指公民、法人之间土地使用权
    2023-05-08
    279人看过
  • 抵押物损灭对抵押权的影响各有哪些
    抵押物损灭对抵押权的影响:当事人需要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来保护抵押权;如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一、抵押权折价是什么意思抵押权折价是指之间就抵押物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并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在抵押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约定抵押物的归抵押权人所有,则属于流质合同,为法律所禁止。从罗马法以来,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基本禁止流质合同。我国法律也禁止流质合同。流质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合同其他部分的内容和抵押权的效力。债权人通过抵押财产的折价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应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债权清偿期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方式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应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数额,折价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所谓其他人,指的是抵押人的其他债
    2023-03-19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消灭法律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4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消灭。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抵押物毁损灭失,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抵押物灭失得到赔偿金的,抵押权人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 抵押物灭失债权已经灭失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3
      抵押物失去债权一般不会失去。抵押物是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债权灭失的,抵押权一般灭失;但是,如果抵押权灭失,债权不一定灭失,除非有债务履行。
    • 抵押权的丧失,是不是说抵押物被消灭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不完全灭失,抵押物灭失会造成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一是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灭失;第二,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的赔偿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抵押权人仍然可以优先赔偿该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损坏、损失或者被征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抵押权人要求按照原抵押权的顺序优先赔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给付了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
    • 抵押物灭失、毁损,抵押权人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
    • 抵押物主债权能否抵押物灭失?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8
      抵押物灭失,债权不会灭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