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03:40:20 287 人看过

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传播淫秽物品有什么传播方式
    一、传播淫秽物品有什么传播方式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
    2024-01-29
    117人看过
  • 传播淫秽视频属于刑事犯罪吗
    传播淫秽视频是否属于刑事案件,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刊、图片、音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以达到扰乱国家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的行为。如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会构成犯罪,被抓捕后会被判刑。如果行为人向别人传播淫秽物品三百到六百次以上、并且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一、发黄色图片属于什么罪发黄色图片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二、传播污秽物品如何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取利益为目的,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刊、图片、音像或其他淫秽物品
    2023-06-20
    371人看过
  • 个案分析传播淫秽物品罪
    被告人尚*军,男,1974年6月11日生,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系**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新华西路184号,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徐家庄163号。2000年3月13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拘留,2000年4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辩护人林*杏,系上海市新-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检徐诉(2000)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尚*军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00年8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尚*军及其辩护人林*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尚*军于1999年10月29日利用其所在单位**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系统集成部的计算机以及该部门所使用的IP地址2
    2023-06-03
    5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多少条够罪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1项至第6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8、造成严重后果的。一、传播物品牟利500万判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违法所得或者牟利6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其法定量性标准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26
    300人看过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立案标准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
    2023-02-24
    168人看过
  • 王某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浦刑初字第929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女,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因涉嫌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09年11月18日被原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释放后取保候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0〕302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0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在本区老港镇中港菜场经营杂货店期间,采取将店中电脑内的淫秽视频文件复制到他人移动电话机的方式予以传播,从中牟取利益。2009年9月8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在上述地点将15个淫秽视频文件复制到张涤的移动电话机中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
    2023-08-18
    43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满足的条件为: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存在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规定?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为:1、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3、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4、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5、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直播平台涉黄非
    2023-06-24
    211人看过
  • 如何区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如何区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了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
    2024-01-21
    70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会通知家属。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批捕家属是会知道的,公安机关将嫌疑人逮捕之后是要通知家属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会不会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一般是会通知到家属的。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如果通知家属会对案件的侦察和审理造成困难的情况一般会延迟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
    2023-08-13
    14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于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一、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如何认定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
    2023-02-28
    288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罪如何定罪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标准:1、传播淫秽物品的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组织播放淫秽电影、视频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几年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判罚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2023-07-16
    242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规定
    传播秽物品罪量刑标准如下:1、如果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除此以外,如果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也应当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2023-07-15
    268人看过
  • 哪些要件的犯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
    2023-07-27
    109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取保候审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取保候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若其符合规定之条件者,可准许予以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如该嫌疑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等情形时,便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不犯法传播淫秽物品不牟利犯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
    2024-04-17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犯罪构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9
      一、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处罚? ? ? ? ? ? ?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怎样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非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