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25:20 483 人看过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及领空,也就是说,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我国内陆水体的污染防治。我国的海洋污染防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这里讲的“污染防治”不仅指防治污染的活动,还包括排放污染物污染水体的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论其国籍,其行为只要涉及在我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都要遵守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时表示,水污染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水污染防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水污染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还需要科技的突破,以及投入和法律的强大支撑,难度很大,也需要有一个过程。

国务院下一步在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努力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源头,全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水平。发展是为了给人民群众增加福祉,但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虽然增加了物质财富,却让人民群众连喝上干净的水这种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保证,这种发展方式必须转变,这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的思想和工作前提。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一步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人让水病”的问题。在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时,充分体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深度融合。

二是抓治理,认真解决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要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方案,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要抓好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的集中治理,做好江河湖泊沿岸重金属、有机物等工业污染防治防控。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好城市的黑臭水体。

三是抓改革,形成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的监测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要健全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体系,实现水污染防治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区域协作。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等配套法规。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破坏水环境者难以立足,使保护改善水环境者得到实惠,得到发展。

四是抓保障,加强政策、科技、资金等全方位支撑。继续加强水污染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动水资源相关税费的改革,促进多元融资和第三方治理。推动水环境的补偿,研究建立补偿引导资金,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节水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环境的监管能力。

五是抓落实,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位置,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水环境质量的有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发展历史

水污染防治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英国1876年制定了《河流污染防治法》,日本1896年制定了《河川法》等。20世纪5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都加强了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制定了较完备的水污染防治法,如日本的《水质污染防治法》、美国的《水净化法》等等。我国在50年代开始注意水污染的防治,如1959年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70年代后进一步加强了水污染防治立法,《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水环境作了规定。198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此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权又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及一系列水质标准、水污染排放标准和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使我国的水污染法初步形成了体系。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等措施,实现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免受污染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文章
  • 解读:新《水污染防治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太湖蓝藻暴发、汉江污染、千吨融雪剂等至使几十万人无法正常用水。据有关报道,全国7大水系的26%是V类和劣V类水质,九大湖泊有7个是V类和劣V类水质。为此,环境保护部提出了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思想的实施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一、保障饮用水安全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是环境安全的首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就增加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该法立法目的,并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门列为一章。在这一章中,一是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在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二是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机关和
    2023-06-06
    160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规定有那些
    水污染防治法》是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水污染防治法》全文合计有4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共10处直接提到“排污许可”,同时第八十二条也与排污许可紧密相关。(本咨询管家认为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二条最重要,各排污单位务必知晓,其中第八十二条的重要性已在第152期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二十三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
    2023-04-27
    197人看过
  • 水污染治理有哪些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水污染治理有哪些办法生物治理方法,物理治理法,化学治理法。首先是关于生物治理法,地球上的各种生物是能够参到净化活动中的,他们通过自身的新陈代谢,吸收,分解,转化污染物最终能够达到净化治理水源的效果。物理治理水污染有多种方法,主要包括膜工程法,吸附法,用活性炭来作为吸附剂,是目前最为广泛使用。化学治理主要是通过改变污染物的性质降低其危害性或有使污染物的分离除去。二、中国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中国水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水污染。尽管近二三十年来,中国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水质标准和法律法规,但没有把水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综合平衡的一个重要条件,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综合考虑,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也对全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三、水污染治理的对策1、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由于经济和法制的
    2023-06-06
    186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处罚条例
    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是一项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该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保护和改善环境”放在首位,并加入了“保障水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规定。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即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了编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内容,其中包括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分阶段达到的水质目标及时限、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和重点污染源,以及具体实施措施。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流域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中华人民
    2024-01-05
    445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措施
    “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是近几年学界重点关注的课题之一。在水污染日益加剧的现况下,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纵观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立法和实施现况,借鉴美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评述了其存在的不足。本文旨在立足国情,探索适合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解决水污染带来的相关环境问题,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接近三年,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的水污染程度日益严重,治理难度较之以前也更加复杂。水质的恶
    2023-04-27
    319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最新版规定
    一、水污染防治法最新版规定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1、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2、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明显,但还是治理的薄弱环节。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同时规定,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3、针对饮用水安全,新修改的
    2023-04-19
    412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83条司法解释
    水污染防治法83条司法解释是:违规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海洋污染防治同样适用水污染防治法我国的海洋污染防治并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而是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则适用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
    2023-08-04
    124人看过
  •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城镇公用自来水厂和企业自备水厂的取水水源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其他取水水源为分散式饮用水源。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综合整治。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海事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第五条
    2023-04-24
    179人看过
  • 我国拟再修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于5月8日在纪念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为了从制度上更有效地应对水污染防治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前期研究工作。1984年审议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对控制和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中国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再修水污染防治法提到议事日程。与会专家学者表示,很多地方官员关注的首要问题仍是GDP增长,环保工作讲的多,做的少,软的多,硬的少。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应付执法检查,打开机器欢迎,关掉机器欢送。我国水污染形势如此严峻,归根到底是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办事,没有按照法律办事,没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热衷急风暴雨式的运动,没有坚持不懈地打持久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
    2023-04-24
    461人看过
  • 从《水污染防治法》看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法律责任
    自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全城停水、学生放假以来,一场空前的灾难正威胁着这个几百万人的特大城市。黑龙江人的母亲河松花江病了,在一段时间内她将不能为她的儿女们提供生命赖以延续的重要物质——水。我们在全力以赴投入到战胜困难、共渡难关的同时,笔者仅从《水污染防治法》的角度谈谈此次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们国家在1984年就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因此,松花江的水污染的法律责任完全受《水污染防治法》的调整和规范。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
    2023-04-24
    253人看过
  • 有关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
    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一、加大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水环境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加大政府责任的新规定主要是指:1、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最重要的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而这个规划是有项目和资金作保证的。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3、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这些新规定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今后,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以及当地的水环境质量如何,都要纳入到对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来。二、明确违法界限:超标即违法,不得超总量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条规定明确了违法
    2023-04-27
    256人看过
  • 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分类号:C722054200605篇名: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60613实施日期:200608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其它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06年5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证生活饮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饮用水水源(以下简称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城乡公用自来水厂和提供生活用水的单位自建水厂(以下简称单位自
    2023-04-24
    243人看过
  • 上海水污染防治法简单介绍
    水源是人们生产的根本,由于工业化带来的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国务院也下发了“水十条”的要求,各个地方政府都对于水污染问题重视起来了,为了保障使用到干净的水资源,政府也在积极改善,监控,那么上海地区有什么政策呢?上海水污染防治法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上海水污染防治法。清洁安全的水环境是人民健康生活的根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上海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全球城市的重要保障。上海市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了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但与国际化大都市的生态环境定位、市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以及国家对本市水环境质量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污水防治法有以下几点全力推进水源地建设进一步优化“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水格局,着力解决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开放
    2023-04-19
    86人看过
  • 如何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
    从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防治工作虽有一定进展,但水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治污速度赶不上污染的速度,我国水污染防治仍面临很多严峻问题,在此简述如何完善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1.水污染防治政府有责。水环境保护是大规模的公益性事业,所以在公益性事业中政府的作用极为突出、重要、有效。理论和实践证实,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坚持并强化政府的职责。完善水环境保护必须加强政府在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水环境质量、污染总体控制、清洁生产、饮用水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力规范,并细化法律责任条款。所以建议立法应增添水污染防治政府有责的规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和跨界水质段面水质年度考核结果应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及政府工作主要负责人征集考核体系,并作为任免、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曾强调,对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追究制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将来在修改有关法律时,应
    2023-06-06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水污染防治法是指国家为防治水环境的污染而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水污染防治法指国家为防止陆地水污染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更多>

    #水污染防治法
    相关咨询
    •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或由于人为的因素,预防不利。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都是为了保护环境而设的法律,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资源短缺,环境素质下降。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环境污染、鉴定难,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根据《解释》、认定难等问
    • 水污染防治法的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落实公众参与的权利 强调公众参与对比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草案新增多项水环境风险监控内容,并为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新增一章节专门介绍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标准规划制定、环评、排污许可三方面加强了公众参与,并强调公众举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等,方便公众举报。同时,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
    • 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七条具有哪些情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
      行政主管部们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们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治防室内污染有哪些常用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1.通风法去除甲醛:通过室内空气的流通,可以降低室内空气中部分游离的有害物质含量,从而减少此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但是治标不治本。冬天,人们常常紧闭门窗,外空气不能流通,不仅室内空气中甲醛的含量会增加,氡气也会不断积累,甚至达到很高的浓度。2.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是国际公认的吸毒能手,活性炭口罩,防毒面具都使用活性炭。原生钛活性炭利用活性炭的物理作用除臭,去毒;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每屋放两
    • 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0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的监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同级其他部门,对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