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的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1:58:37 362 人看过

建设用地的性质分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和其他用地。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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