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0:11:02 469 人看过

江苏省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评定的依据有: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一、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江苏省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制定的,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评定应当在医疗救助结束之后,根据造成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定,涉及到相应等级的伤残赔偿情况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计算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相关文章
  • 江苏交通伤残鉴定最新标准是什么,伤残鉴定办理程序
    一、江苏交通伤残鉴定最新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例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伤残鉴定办理程序(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
    2024-01-22
    3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之伤残等级
    4伤残等级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二
    2023-06-13
    167人看过
  • 江苏省最新眼睛工伤评级标准2024是什么?
    劳动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造成身体伤害的结果,就是我们认定的工伤。对于造成工伤的原因和结果有很多种,我们国家和企业也制定了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劳动人员所遭受的利益损失实现最小化。不同的省份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江苏省最新眼睛工伤评级标准2017是什么?一、江苏省最新眼睛工伤评级标准是什么?2017年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
    2024-01-19
    34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二、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
    2023-06-19
    162人看过
  • 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
    一、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20221、一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5)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
    2023-04-14
    198人看过
  • 江苏省10级伤残标准赔偿
    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二、误工费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三、护理费《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四、交通费《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
    2023-03-08
    4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之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3.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3.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3.4.1评定人权利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3.4.2评定人义务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d)保守案件秘密;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2023-06-13
    438人看过
  •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直接计算及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以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审核通过及资金到账后转给员工,也可以员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赔付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单位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职工本人在深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赔多少需要参考地区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
    2023-04-06
    4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Ⅵ级(六级)标准
    4.6Ⅵ级伤残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d.单瘫(肌力3级以下);e.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4.6.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c.双眼低视力1级;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
    2023-06-05
    4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按照什么标准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伤残鉴定不公平怎么办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
    2023-03-28
    276人看过
  • 江苏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标准2024有哪些
    一、江苏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2024-01-12
    4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有哪些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由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该标准规定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伤残等级评定: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伤残等级,如十级、九级、八级等。2.伤残原因分类:根据受害人受伤的原因,将其分为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3.伤残程度评定:根据受害人身体的不同部位和器官的损伤程度,对其进行伤残程度评定。4.伤残程度分级:根据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伤残程度级别,如一级伤残、二级伤残等。5.伤残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程度和伤残等级,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评估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提供的
    2023-10-13
    328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1、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4-04-26
    121人看过
  • 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等级共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决定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工伤鉴定,没有经过工伤鉴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d.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f.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2023-07-01
    39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 评定伤残等级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交通事故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经过系统治疗,达到... 更多>

    • 道路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 4伤残等级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
    •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办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有哪些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
    • 对于残疾评定标准,交通事故如何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如下: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
    • 交通事故评伤残标准和工伤事故评残标准一样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8
      【法律意见】 1.两者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2.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而道路交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 3.一般来说,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些,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