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恶意诉讼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4 22:18:05 346 人看过

所谓恶意诉案,乃是指行为人以谋求自身不当收益或损害他方合法权益为初衷,蓄意发起缺乏确凿事实与充分理由支持的诉讼活动。

针对此类现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着重将其纳入侵权责任编进行规范。

恶意诉案不仅可能引发侵权责任纠纷,更实质性地破坏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扰乱了安定有序的司法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诉讼怎么处理?
    恶意诉讼行为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之一,是指行为人恶意启动没有合法理由或合理依据的诉讼,通过滥用诉讼权利的方式,造成相对方或第三人物质、精神损害的行为。同时,恶意诉讼也有类型之分,较为全面的一种观点是将其分为三类。一是无据起诉型的恶意诉讼,二是权利滥用型的恶意诉讼,三是虚假诉讼,是指以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以达到损害相对人或第三方利益目的的诉讼。当前司法实践中判断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无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提起民事诉讼;二、有损害他人利益的主观过错;三、有损害结果发生;四、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认为区分恶意诉讼与正当维权的关键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具体应结合事件背景、行为动机、行为后果等加以综合判断。以获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故意提起一个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无根据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构成主观上的恶意。在认定权利取得是否有恶意的时候,不应以权利的效力如何(即是否
    2023-05-07
    365人看过
  • 恶意诉讼行为有什么,什么是恶意诉讼行为以及原因
    一:什么是恶意诉讼恶意诉讼是指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在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提起诉讼或者滥用其他诉讼权利,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害的行为。二:恶意诉讼行为有什么1:恶意诉讼对司法制度和社会安定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司法机构,特别是法院若对此处理不当,势必会造成公众对诉讼的不信任感和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就个人而言,恶意诉讼往往是恶意当事人以牺牲对方的利益来获取自己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因而对对方当事人而言,司法机关是否能正确处理案件对其至关重要,稍有不慎便会侵害到其个人利益。2:同时,恶意诉讼又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从形式上看,这类诉讼行为往往都符合程序法的一切要求,主体资格、事实理由也往往具备程序法要求的条件,特别是当事人为达到目的,在起诉之前就会为案件今后的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铺垫,因此,在诉讼初期很难判断其为恶意诉讼,即使是在案件审理开始之后,案件的审理者也很容易被恶意当事人的精心
    2023-06-14
    1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拘传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拘传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民事诉讼法拘传的意思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其规定如下: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的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2.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拘传票由五部分组成:(1)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2)被拘传人姓名、住址。(3)拘传理由。要写清楚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到时间和处所要写具体.(4)注意事项。写明被拘传人如抗拒拘传或脱逃,得强制拘传。(5)尾部。签发人、执行人署名,注明年月日。二、民事诉讼法中起诉状应当包含哪些民事诉讼法中起诉状应当包含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023-06-21
    46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
    2023-04-12
    111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恶意串通的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恶意串通的有哪些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
    2024-03-25
    447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的诉讼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债权的诉讼期限有什么规定民法典中债权的诉讼期限的规定为,诉讼期限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人的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典投资担保公司的债权有什么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有什么,依据担保合同而定,如果是借款的,借款本金就是属于主债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担保人,又称保证人,在借钱人
    2024-01-21
    327人看过
  • 依法防止恶意诉讼的相关规定
    对于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规定,要严格规制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对于恶意诉讼法院可以不予立案。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二、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严格规制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9.要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精神实质,在防止过度审查的同时,也要注意坚持必要审查。人民法院除对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法进行审查外,对于起诉事项没有经过法定复议前置程序处理、起诉确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人与行政行为之间确实没有利害关系等明显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10.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于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针对同一事项重复、反复提起诉讼,或者反复提起行政复议继而提起诉讼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起诉,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并向当事人说明不
    2023-04-28
    229人看过
  • 恶意诉讼是民事还是刑事
    恶意诉讼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刑事案件中,恶意诉讼的体现应该是诬告,如果诬告行为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民诉和行政诉讼中,也有一些人为了泄愤或其他原因,滥用诉权,有事没事就告,一来浪费司法资源,二来让被告花费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三则企图让被告承担本不该承担的责任。恶意诉讼是不是会承担刑事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恶意诉讼,即诉讼权利的滥用,是当事人在缺乏实体权利的基础上,利用法律所赋予的程序性权利损害他人利益或者加重他人负担,从而使己方减轻责任或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恶意诉讼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刑事案件中,恶意诉讼的体现应该是诬告,如果诬告行为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2023-07-31
    198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民法典规定
    债权人依照《民法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所以涉及的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
    2023-08-02
    276人看过
  • 2024民间借贷恶意诉讼的制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的制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一,改革审判程序和审判方式。1、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时书面告知原告恶意诉讼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以示警诫;2、凡被告提出原告恶意诉讼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律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3、凡被告提出原告恶意诉讼的民间借贷案件债权人必须到庭接受盘问,代理人不得代为回答,传唤不到庭的,直接按撤诉处理;4、注意审查借贷双方熟悉程度、亲密程度,借款人在一定期间是否反复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等异常情况,严格审查借款目的、用途,以排除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5、重视被告提供的其他能推翻借条内容的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等,并要求原告对上述证明内容作出合理解释;6、对有争议的借贷关系,出借人对资金来源、交付事实应有合理的说明并符合借贷双方的经济状况;7、一律允许被告申请对借条笔迹鉴定、文书形成时间等司法鉴定;8、婚姻关系存续期
    2023-11-29
    329人看过
  • 民法典恶意逃债可以定罪吗
    一、民法典恶意逃债可以定罪吗民法典对恶意逃避债务会构成什么犯罪没有作出规定,而恶意逃避债务是属于债务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在清算前恶意逃避债务的,会构成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023-06-19
    332人看过
  • 恶意诉讼有什么法律后果
    恶意诉讼的法律后果表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诉讼权利进行恶意诉讼,不仅是程序权益的受损,同样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妨害了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仅依据诉讼标的而进行的财产保全。一、民事案件可以转成刑事案件吗民事案件可以转成刑事案件,但不能直接转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只有在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基础上,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如果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
    2023-06-28
    382人看过
  • 民法典的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是什么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二、怎么认定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权益而使他人受损害,构成侵权行为;但侵权行为人因其行为而受有利益,所受之利益具有违法性或欠缺保有利益的正当性,成立不当得利。侵害他人权益之不当得利,对受害人而言,可以发生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种情形:(一)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
    2023-06-19
    185人看过
  • 恶意诉讼犯罪的管辖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的法院管辖由犯罪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由被告常住地法院管辖更合适的,可以由常住地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有几种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
    2023-04-07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恶意诉讼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
      相关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一,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二,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三,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规定公示催告恶意诉讼怎么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30
      公示催告恶意诉讼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具体流程 1、申请受理 失票人需持下列材料到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①主体证明: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 国民诉讼法对恶意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 民法典规定放高利贷恶意诉讼,伪造借条怎样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4
      首先高利贷是不合国家法律的,国家也不承认他的合法性,所以你就是不还款,他们除了逼迫也没任何办法,还有就是伪造已经触动国家法律了,这个你完全可以申请调查, 其次,你既然借钱就要还钱。
    • 什么是恶意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6
      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故意提起诉讼的行为。 恶意诉讼罪的认定为: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