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6:44:55 378 人看过

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

(一)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保证人可主张债务人享有的类似抗辩的权利。

这主要包括合同撤销权、抵销权等。

(三)保证人享有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抗辩权:

此权利为合同应有之效力,如保证期限未至之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之抗辩、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届满之抗辩等。

(四)保证人专属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催告抗辩权。

催告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否则保证人得拒绝履行保证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

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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