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民政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新京报曾于今年5月26日报道全国多地网友质疑“带国徽的结婚证不管用”,吐槽有结婚证还要办证明一事。据当时报道,北京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在2014年一年共办理了逾8万份此类证明。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告。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将衔接好此类证明取消开具事项
今年8月,浙江一大学学生刘-铭毕业后到新单位报到入职,单位通知他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单位的理由是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这类证明。
需要此类证明的还不止毕业生入职。在北京东城区工作、准备买房的黄女士反映,售楼人员向她解释称,“单身证明”也可用于证明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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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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