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7 17:57:10 486 人看过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的程序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逃逸由交警部门认定吗
    交通事故逃逸由交警部门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应该怎样处理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是当场出责任认定书吗?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是当场出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3-02-14
    112人看过
  • 交管部门出警后未认定事故责任
    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管部门依照当事人、现场目击者的陈述,现场遗留物的状态、现场遗留痕迹的形态、当事人身体状况、尸体检验结论、事故车辆的勘验鉴定结论等资料,比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然而有时候,交管部门勘验检查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因此最终没有认定事故责任,这时怎么办呢?1、事故认定书可以证明客观发生的事故事实,可以作为侵权行为客观存在的依据。有时,事故认定书记载某当事人与某当事人在某时间地点发生接触,致使某当事人受伤、某财产损坏的后果。这样的记载,已经足以说明客观上双方发生了接触,且说明此接触与人伤财损有直接关联,因此可以作为追究侵权责任的直接证据。2、事故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证据之一,当事人可以自行搜集其它证据达到确定事故责任的效果。如果交管部门未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能够证明或者影射事故责任的事实依据,例如结合人伤、财损的痕迹
    2023-06-13
    4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事后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交通事故事后报警,保险公司的处理尽管保险公司对于推迟报案还是会受理,但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是会拒绝理赔的。一般只有在事故有争议,主次事故责任方不明等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受理延时报案。若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在出险后48小时内到现场,事故责任人不能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可及时再次预约定损时间。延时报案时,只要出具第三方证明损失情况,如交警的认定书,或者当时事故现场照片,还是可以补报的。但要注意,要是没有交警的认定书,时间又拖得过久,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保
    2023-06-28
    230人看过
  • 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驾驶证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遭遇禁驾。交通罚款可以在哪里交交通罚款缴纳地点包括:1、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件去交警队违章处理窗口办理;2、持交警开据的违章单前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3、在银行网站上的公共服务缴费,在交通违章罚款中输入违章单的号码即可。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交通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2
    456人看过
  • 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在《》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处理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处理1、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嫌
    2023-08-05
    436人看过
  • 交管部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是怎样的
    关于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案件的事故认定书制作在检验、鉴定结论出来后5日内。一、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流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负责的。具体整个流程下来,主要分三步走。在时间上,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1、现场调查交警来到现场,会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检验、鉴定,以确定或者验证。这种检验、鉴定应当在20天内完成,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3、制作事故认定书。(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天内
    2023-06-20
    1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公路管理部门会有哪些建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可以到当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复印一份。经过与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沟通后,复印责任认定书,并且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共有三份,交通事故当事人各一份,交警部门也会存有一份认定书。社保卡丢失怎么办1、社保卡补办材料:(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2、社保卡补办流程:(1)拨打962222挂失。注意:挂失只能24小时内有效,因此一旦挂失后,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否则,丢失的卡会重新有效的;(2)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3)当场
    2023-07-08
    1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评估是交管部门的职权吗
    交通事故评估并不是公安机关的交管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的职权。在很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交管队所具备的职能和责任里面交通事故评估这一点并没有出现。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是到了现场以后对现场进行勘察,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在10天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对交警大队来说就处理完毕了,但双方收到责任认定书以后,可申请交管部门组织调解。二、交通肇事的赔偿顺序应该怎么办理交通肇事赔偿,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处理。在道路上发生的小型交通事故,如果未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二是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3-06-22
    57人看过
  • 公安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1、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1、轻微事故5日;2、一般事故15日;3、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三)不服认定书的重新认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
    2023-06-02
    211人看过
  • 交通部门依据什么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通过对现场的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该认定书只能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即其是证据的一种。目的是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为交通事故的最终处理、分清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责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
    2023-04-26
    421人看过
  •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调解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023-06-05
    389人看过
  • 哪个部门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交通事故逃逸责任划分是什么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律认定为全责,具体责任有:1、行政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对无法查证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如何处理
    如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机关未能对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明确调查与证实,并且当事人亦未能给予相应的交通事故关键性证据,针对此类情形,该部门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一份详尽而准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内容应包括交通事故的具体发生时间、地点以及涉及人员和调查所获得的真实有效信息。经过此番核实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不再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进一步认定,而是直接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发送给交通事故中的各当事人。同时,还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当事人,让他们知道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024-08-16
    493人看过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展开交通事故调查?
    (一)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二)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交通环境、交通流特征,以及事故发生时间段内通过该路段的车辆数量、型号等;(三)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辆损坏部位、装载货物、车辆特征、车辆牌号、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等;(四)肇事嫌疑人的体貌、衣着等特征。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赔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赔1、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方式如下:(1)通知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派人了解情况;(3)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5)审核索赔单据;(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
    2023-07-18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理部门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主管部门调解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5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对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不服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7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服搜集证据,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节复核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
    • 交通事故管理部门的职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 一、到达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需要立即进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指挥其他车辆减速通过;指挥驾驶员、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 二、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
    • 交通事故处理由哪个部门管辖,如何确定事故管辖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