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抗力事件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8 22:07:09 185 人看过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事件的概念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订立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这种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不可抗拒性,因此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2.在法律上,不可抗力事件被视为一种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不可抗力事件的概念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它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

2.它必须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

3.它必须是当事人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4.它必须是客观存在的、非人为因素导致的。

二、判定不可抗力的要件

判定一个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不可预见性: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该事件的发生。这要求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根据一般理智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无法预见到事件的发生。

2.不可避免性:即使当事人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也无法阻止该事件的发生。这意味着事件的发生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范围,无法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来避免。

3.不可克服性:该事件的发生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的障碍,且这种障碍是当事人无法克服的。即使当事人尽力而为,也无法消除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4.履行期间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如果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则不构成该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判定一个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时,应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和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国际商事交易中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规定。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例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例子: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这些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抗拒性,对合同履行造成严重影响。

2.政府行为:包括战争、武装冲突、暴动等政治事件,以及政府颁布的禁运、封锁等行政措施。这些事件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受阻或无法实现。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社会动荡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这些例子只是不可抗力事件的一部分,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技术故障、交通中断等。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一个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抗诉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中抗诉的概念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二、刑事诉讼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三)一个律师事
    2023-04-12
    481人看过
  • 审批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的概念是什么?
    审批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的概念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制作刑事抗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刑事
    2023-02-25
    75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的不可抗力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客观情况主要是自然现象,譬如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某些社会现象譬如战争、暴乱、罢工等具有不可抗力的性质,但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理论上通常认为不可抗力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刚刚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二、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
    2023-05-03
    169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事件可以视为不可抗力
    一、什么类型的事件可以视为不可抗力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二、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不可抗力因素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
    2023-11-19
    347人看过
  •  法律约束力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下人们必须遵守并服从的程度,可以理解为人必须服从法律的规定。但是一些正规合法的条款、规章或协议也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效力范围不同。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规定下人们必须遵守并服从的程度。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这里的法律效力不一定是针对法律,一些正规合法的条款、规章或协议都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效力范围不同而已。 法 律 效 力 与 法 律 的 关 系 是 怎 样 的 ?法律效力与法律的关系在于,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而法律的关系则是指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换句话说,法律效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相互联系的产物。在我国,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一般法律效力、特殊法律效力和一般法律效力。一般法律效力适用于一般法律关系,特殊法律效力适用于特殊法律关系,一般法律效力适用于一般法律关系。因此,法律效力与法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2023-09-10
    298人看过
  •  不可抗力构成要件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构成不可抗力的三个条件。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合同责任。自然灾害的范围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免除相应的合同责任。(2)政府行为。它是指当事人的合同订立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不能预见。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3)不能克服。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的构成条件自然灾害是指无法预见、无法控
    2023-08-22
    209人看过
  •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是什么1、目前我国国际贸易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有三种:(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种类,只用笼统的规定。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一方可不负有责任。由于规定太笼统,一般不宜采用。(2)列举式规定。即合同中列举交易双方认为可以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类型。战争、洪水、地
    2024-01-26
    295人看过
  • 何为不可抗力事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何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在法律领域中,特指那些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类事件往往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和预测范围,对于民事义务的履行产生了直接影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当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民事义务时,当事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不可抗力事件的判定关键在于三个方面的特点:(1)不能预见,即事件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预见能力所能够避免的;(2)不能避免,即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发生;(3)不能克服,即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无法消除其影响或恢复原有的状态。例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就是典型的不可抗力事件。二、不可抗力的情形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包括多种类型。1.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这些灾害的发生往往超出了人类的预见和防范能力,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社会事件如战争、
    2024-07-14
    293人看过
  • 事实的抗辩权的概念有哪些
    事实的抗辩权的概念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1
    432人看过
  • 2022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
    2022-07-04
    358人看过
  • 什么条件算不可抗力
    一、什么条件算不可抗力(一)、它是在订立合同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并且是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二)、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即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三)、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件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的。二、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力量所引起的,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另一类是由于社会力量所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除合同、免除部分责任、延迟履行合同。(三)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及时通知的义务、提供证明的义务。三、不可抗力适用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
    2023-05-06
    212人看过
  • 抗辩权有哪些,以及概念是什么
    合同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指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9
    139人看过
  • 上诉与抗诉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上诉与抗诉的概念刑事诉讼中,上诉和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首先是提起的主体不同:上诉提起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诉提起主体是公诉机关;其次是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实行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在二审判决中判决被告人比一审更重的刑罚。但如果是公诉机关提起抗诉的话,则抗诉是有可能判处比一审更重的刑罚的;再次审理的方式不同:刑事案件上诉,二审法院有可能开庭审理,也有可能不开庭审理,而如果是刑事抗诉案件,则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最后提出上诉及抗诉的时间不同:上诉必须是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0日提出,超过期间就不可以提出上诉了。抗诉的时间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出,再审抗诉在判决生效后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二、抗诉的法律规定抗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含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具体如下《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25
    247人看过
  • 抗税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一)抗税罪的客体要件抗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二)抗税罪的客观要件抗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l、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
    2023-03-17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对于什么是不可抗力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以下几种订法: (1)概括式: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只是笼统地予以规定。这类规定办法,过于笼统,含义模糊,解释伸缩性大,容易引起争议,合同中不宜采用。 (2)列举式:在合同中详列不可抗力事件。这种一一列举的办法,虽然明确具体,但文字繁琐,且可能出现遗漏情况,因此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3)综合式: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洪水
    •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不可抗力是什么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注意问题: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9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后履行的当事人发生了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
    •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