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罪从犯辩护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9:30:46 266 人看过

一、酒后寻衅滋事罪从犯辩护规定是什么?

酒后寻衅滋事罪从犯辩护规定是可以由辩护人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

第一、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

第二、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诚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为公安机关的侦破提供了便利。其认罪态度也较好。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资源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二、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方式是什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认定寻衅滋事的这一行为方式,要把握三个方面:第一,殴打的主观随意性;第二,准确界定“殴打”;第三,随意殴打情节的严重性。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在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容易与故意伤害罪向混淆,二者区分的关键在通过客观行为反映出的主观状态,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须存在明显的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逞强耍横、压制他人等流氓心态。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恐吓他人”的规定,将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纳入刑法规范的范畴。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损毁财物型的寻衅滋事罪在实践中往往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相混淆。首先,区分的一个关键是数额标准,强拿硬要1000元以上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构成本罪,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次,行为方式的种类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仅指故意毁坏行为,而本罪有多种表现形式;第三,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侵犯客体不同,本罪是出于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流氓心态,侵犯的是社会秩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时是出于毁坏财物的故意,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里所指的公共场所,一般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当然,在实践中还包括其他未列举的公共性质的场所。

在现实生活当中喝完酒之后如果存在寻衅滋事这样的一种行为,符合我们国家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话,就会有法院对此进行定罪量刑,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属于寻衅滋事,对共同犯罪当中的从犯,可以从轻辩护。也可以从主观态度还有就是犯罪的悔罪情节来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犯相关文章
  • 追逐、拦截寻衅滋事辩护词辩护要点是什么?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1-07
    30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能找律师吗,律师如何为寻衅滋事罪辩护?
    一、寻衅滋事罪能找律师吗可以,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关押了起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着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少的人会打算去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让律师来彻底的解决掉相关纠纷。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1、寻找对嫌疑人有利的信息,使他得到轻判。2、起到与家人沟通的桥梁,嫌疑人从案发被拘留到送往开庭前是无法见到自己家属的,也没法沟通的,律师通过会见,可以起到桥梁作用。3、与检察官、法官沟通,灌输对嫌疑人有利的信息。在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中,律师经过详细阅卷,会见,向被告人释法等工作,并排除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后,在案件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律师就只能做罪轻辩护,这样处理既符合案件实际,又
    2023-04-12
    13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辩护】陈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当事人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陈某于2013年9月28日和朋友在武汉市洪山区某酒吧喝酒,陈某的朋友和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陈某被酒吧人员当做共犯控制(陈某和其他人穿的衣服也高度相似),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办案思路及心得承办过程10月15日,肖律师接受陈某姐姐的委托,为陈某提供法律帮助。会见陈某时,肖小勇律师向其详细了解了案情细节,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陈某在律师会见时提到,在事发之前他已到酒吧外打电话,其朋友和他人打斗时,他压根不在场,打完电话进到酒吧时,他朋友已经离开,他竟被当做共犯。现场视频监控应该可以证明整个过程。经分析,肖律师认为该案的关键是协助办案部门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遂向公安机关提出陈某并非涉案人的辩护意见,并请公安机关通过酒吧的视频录像核实。在辩护意见得到公安机关认同的情况下,多次敦促公安机关释放陈某。裁判结果公安机关最终于2013年10月23日将陈某无罪释放。后记:
    2024-01-28
    296人看过
  • 寻衅滋事共同犯罪无罪辩护意见怎么写?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一、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什么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1.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2.委托辩护,根据被告人的申请,经双方协议,同意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3.法律援助辩护,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为:1、法庭宣布开庭;2、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3、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4、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5、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6、法庭辩论;7、最后陈述;8、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
    2023-06-24
    79人看过
  • 不分主从犯的寻衅滋事罪
    基本上所有罪行看参与程度都能分主从犯。寻衅滋事如果本身就是两个人以上共同参与的,那在量刑的时候都是按照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处罚的这种可能性也非常小。还是得根据相关人员在寻衅滋事案件当中所起到的作用,积极策划参与,策划者等因素把主犯和从犯进行区分,一般来说,从犯的主观犯罪意识都是比主犯弱一些的。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
    2023-07-08
    36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主要内容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一、诈骗罪认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
    2023-03-12
    115人看过
  • 寻衅滋事刑拘30天后从犯可以取保的规定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刑拘30天后从犯可以取保的规定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在任何一个时间段都可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会予以考虑批准。《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
    2023-04-15
    66人看过
  • 在我国寻衅滋事怎么辩护?
    一、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
    2023-04-04
    414人看过
  •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有什么作用?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
    2023-04-01
    35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时的风险
    (一)律师在递交手续时的风险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律师凭三证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是否意味着律师可以不用向办案机关递交手续,直接凭三证到看守所会见?实践中,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先将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证复印件,递交办案机关,之后再安排会见事宜。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了解嫌疑人关押的地点,如果不到办案机关递交手续,就无法了解这些情况。律师只要履行了递交手续义务,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就应当安排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这其中存在的风险是,看守所可能会以律师没有将委托情况告知办案机关为由,拒绝律师会见。(二)律师会见时,存在被监听的风险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无话不谈,而这些谈话是否可能引发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后果?所以,律师在会见时仍要有被监听的意识
    2023-03-11
    11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能否实行无罪辩护?
    可以的。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寻衅滋事的行为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
    2023-07-12
    448人看过
  • 王XX“寻衅滋事”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研究本案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王某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她尽管有某些言语不太文明之过,但决非无故寻衅,而是事出有因但远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依法不应任意追求其刑事责任,仅需责令其赔礼道歉即可。兹阐述辩护意见如下:一王某对朱某有过一般漫骂虽是事实,但起诉书指控的两项重要事实缺乏充分可信的证据,依法不能认定。起诉书指控王某叫嚷:把她(指朱某)的裤子脱下来套在头上示众并先后与盛某拉扯朱某的裤子没有任何可信的证据证实。就所谓脱裤示众一节而言:2003年3月7日事发当日,警方一共对四人询问并作了笔录,其中只有朱某本人提及该语,其余三位证人(即许某乘务员、陈某乘警、张某民警)均兹毫未提及上述事实。但奇怪的是许某3月13日,张某3月14日却指证王某曾说过此话;问题是:事发当天三位证人对些此事实均无任何陈述
    2023-04-22
    67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最中有无从犯?
    寻衅滋事有没有主犯从犯的区分需要根据判决书确定。有些寻衅滋事案,人民法院不一定确定主犯、从犯。如果确定主犯、从犯的,在判决书中会明确注明。“涉嫌寻衅滋事案”是人民法院审理之前的案由,是不能出现“主犯”、“从犯”字样的。只有法院判决书才会出现“主犯”、“从犯”。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行为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
    2023-06-20
    260人看过
  • 2022寻衅滋事罪从犯的认定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从犯的认定判刑标准是什么1、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的人,就属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1)、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商店、饭店、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第二,实施犯罪
    2022-02-20
    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犯
    词条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从犯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3
      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中应该针对案情提出辩护,举证从轻处罚的事实,给被告争取减轻处罚。在辩护词里面,应该从被告人属于从犯、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及符合自首条件等方面出发,结合查明的事实发表相关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判刑时参考。
    •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从犯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 寻衅滋事罪从犯辩护词是如何的我想看看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30
      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辩护理由 结语
    •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寻衅滋事罪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有什么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当然属于暴力犯罪,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
    • 酒泉寻衅滋事罪辩护找律师辩护参考价格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4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