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施工方可以是私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22:03:39 475 人看过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正是基于此,相对人现在起诉贵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及超越资质,承包人既要有营业执照,有营业范围,另外还必须有有资质等级,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二是借用资质,其表现形式,从实务来看大部分是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

第三是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

一、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之后,基本上是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返还,能够返还的返还,不能够返还的折价补偿;再一个是,在履行无效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来分担这个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只能折价补偿。折价补偿的标准和分担的核心就按照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来进行核算。

至于折价的标准,按什么进行折价,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最符合行情和实际情况,相当于双方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折价标准已经达成默契了,就应当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工程承包资质要求有哪些

特级资质要求: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二)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三)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四)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要求:

(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十)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十)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一)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三)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六)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十)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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