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0:33:35 153 人看过

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处理的流程内容如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节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方政府管国安局吗?

地方国安局不归地方政府管。领导体制调整之前,地市级国家安全机关是所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同级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调整之后,实行“垂直领导,两级管理”,地市级国家安全机关已不是所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而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的直属机构,局长也不再经所在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而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直接任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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