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污染罪的犯罪主体实际上是谁。环境污染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款。这两种犯罪都属于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是主观上的过失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有故意的形式,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罪。后者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正常管理,属于渎职罪。
2。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陆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后果严重的。环境监管渎职罪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部门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的不负责任,主要体现在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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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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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鉴定环境污染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1、由防治环境机关鉴定。 2、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3、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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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污染环境罪判决,污染环境应该怎么处罚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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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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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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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归谁管辖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6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