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处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
(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不同。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犯罪形态不同。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
332人看过
-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344人看过
-
2024最新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443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刑事判决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44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243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既遂法院怎么判刑
191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3新刑法对采集、供应血液、制造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采集、供应血液、制造、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采集、供应血液、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
-
-
-
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严重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8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