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面临着拆迁,征地补偿面积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08:52:12 174 人看过

在明律师此前提到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关乎农民朋友在面临土地征收时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

而实践中,确实存在土地确权面积“越确越小”的情形,令一些农民朋友很不满意。

不过具体到宅基地面积确认标准的问题,政策、法规确是有明文规定的。

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确认及补偿问题,又有哪些被征收人必须知道的事情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继续解析……

宅基地确权“三严格”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宅基地确权登记的3大原则:

其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其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

对此种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其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

1982年《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所谓“处理”,通常是指处以罚款。

3.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宅基地仍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超过标准的部分可在土地权利证书内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在明律师认为,以上规定看似专业,实则并不难理解。

它所解决的就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1982年以前是完全无规可依,1982年至1987年之间是有规但无法可依,因而对于此期限超出标准的面积,一般是予以确认的。

但1987年以后再超标则属于“明知故犯”,故只能按照实际批准的面积进行登记确权发证了。

一些农民所言的宅基地经确权后“面积缩水”,大概就与此有关。

这步的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后,其结果会直接影响到面临征收时的补偿权益。

我们以《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例进行说明,其第18条规定,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那么这个标准究竟是多大面积呢?上述《规定》中指出,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166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200平方米)。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266平方米)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换言之,如果您的现有实际使用宅基地面积超过了200平方米,而这一事实又是在1988年以后形成的,那么按照北京市的标准,您的宅基地面积在确权中“缩水”就是正常的事情。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要有具体情况具体处置的客观标准的,不可能搞“一刀切”。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的划定某一时间点“一刀切”进而以有证无证来确认是否属于违建的做法是错误的。

广大被征收人完全可以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在房屋、土地无证、缺证的情况下为自己尽力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明律师此前提到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关乎农民朋友在面临土地征收时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

而实践中,确实存在土地确权面积“越确越小”的情形,令一些农民朋友很不满意。

不过具体到宅基地面积确认标准的问题,政策、法规确是有明文规定的。

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确认及补偿问题,又有哪些被征收人必须知道的事情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继续解析……

宅基地确权“三严格”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宅基地确权登记的3大原则:

其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其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

对此种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其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

1982年《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所谓“处理”,通常是指处以罚款。

3.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宅基地仍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超过标准的部分可在土地权利证书内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在明律师认为,以上规定看似专业,实则并不难理解。

它所解决的就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1982年以前是完全无规可依,1982年至1987年之间是有规但无法可依,因而对于此期限超出标准的面积,一般是予以确认的。

但1987年以后再超标则属于“明知故犯”,故只能按照实际批准的面积进行登记确权发证了。

一些农民所言的宅基地经确权后“面积缩水”,大概就与此有关。

这步的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后,其结果会直接影响到面临征收时的补偿权益。

我们以《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例进行说明,其第18条规定,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那么这个标准究竟是多大面积呢?上述《规定》中指出,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166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200平方米)。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266平方米)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换言之,如果您的现有实际使用宅基地面积超过了200平方米,而这一事实又是在1988年以后形成的,那么按照北京市的标准,您的宅基地面积在确权中“缩水”就是正常的事情。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要有具体情况具体处置的客观标准的,不可能搞“一刀切”。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的划定某一时间点“一刀切”进而以有证无证来确认是否属于违建的做法是错误的。

广大被征收人完全可以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在房屋、土地无证、缺证的情况下为自己尽力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宅基地的面积怎么算,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宅基地的面积怎么算宅基地的面积按照如下规则计算: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3.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4.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二、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按照下列规则执行: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三、宅基地面积超
    2022-12-10
    205人看过
  • 拆迁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按哪个补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拆迁房屋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拆迁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一、南阳四改一拆补偿标准是什么南阳四改一拆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确定;3、违章建筑
    2023-04-10
    95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是看房子面积还是宅基地面积
    一、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是看房子面积还是宅基地面积?看房子面积,房子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农村自建房是有建立土地使用证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自建房的补偿协议有哪些内容?(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五)货币化安置款额;(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八)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
    2023-06-15
    1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面临拆迁时占地面积的计算与赔偿方法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面积怎么算呢?最近北京、通州等地都进行了征地,其他省市征地的也有很多。在现在的征地过程中,大都采用了现代化手段,上有飞机航拍,下有全位仪定位,GPS测算等……也就是说,你家的土地今后是有明确坐标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不用再人工计量。宅基地的计算方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拼接的以墙中或柱为界;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他为共用面积。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宅基地面积都比较大,围墙之外还有自己的地方,道路、坑塘等也都应该计算在内。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
    2023-06-02
    276人看过
  • 农村在基地,征地补偿面积的认定标准?
    在明律师此前提到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关乎农民朋友在面临土地征收时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而实践中,确实存在土地确权面积“越确越小”的情形,令一些农民朋友很不满意。不过具体到宅基地面积确认标准的问题,政策、法规确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确认及补偿问题,又有哪些被征收人必须知道的事情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继续解析……宅基地确权“三严格”《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宅基地确权登记的3大原则:其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其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此种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其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1.19
    2023-06-17
    438人看过
  • 拆迁按宅基地还是房子的面积进行补偿?
    一、拆迁按宅基地还是房子的面积进行补偿?1、拆迁一般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进行补偿。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被拆迁方的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2、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或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按照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补偿。二、房屋拆迁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1、房屋拆迁后,一般可以申请宅基地,但要视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而定。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一般分为搬迁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选择搬迁安置方式
    2024-01-05
    387人看过
  • 一般拆迁算宅基地面积吗?
    一、一般拆迁算宅基地面积吗?1、拆迁不一定需要算宅基地面积。若需要计算宅基地的面积,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计算:拆迁宅基地和面积计算方式如下:(1)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2)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3)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4)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四人的农户100平
    2023-04-19
    5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进行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房屋补偿按建筑面积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住改非拆迁怎么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
    2023-07-15
    301人看过
  • 2022拆迁是按照宅基地面积还是房屋面积赔偿
    一、拆迁是按照宅基地面积还是房屋面积赔偿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拆迁房屋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拆迁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二、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
    2022-10-14
    35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022-04-05
    319人看过
  •  超出宅基地面积的补偿问题: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补偿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户多宅的认定和补偿问题。虽然宅基地面积超出地方标准,但总面积之和不超过当地标准,因此可以依法认定和补偿。对于因历史原因、合法买卖、继承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导致的一户多宅,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一户多宅指的是一个家庭拥有多个住宅的情况。在某些地区,宅基地面积可能超出地方标准,但总面积之和不能超过当地标准。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认定并给予补偿。而对于因历史原因、合法买卖、继承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导致的一户多宅,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历 史 原 因 、 合 法 买 卖 等 原 因 , 如 何 处 理 一 户 多 宅 ?一户多宅是指一个家庭拥有多个住所的情况,这种现象在某些社会和地区比较常见。然而,这种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违法的,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国的土地使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户多宅是指一个家庭拥有多个住宅,而土地使用权只能属于一个家庭。因此,
    2023-09-14
    64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怎么算面积
    一、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怎么算面积(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二、超面积宅基地怎么补偿根据国土资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的要求,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宅基地超过审批面积的情况,在土地使用证时,按审批面积登记,在记事栏载明超过的面积数。对超过的面积如何处理,目前没具体规定;拆迁时有不有补偿,各地在实际操作时做法不一样。宅基地确权“三严格”《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宅基地确权登记的3大原则:其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
    2023-05-29
    94人看过
  • 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不够的怎么补偿
    一户多宅,宅基地的面积超出的不赔偿,但如果当事人是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对于超出部分,也有权要求补偿。一、老人过世了宅基地该归谁我国农村遗产继承中,宅基地继承很常见,下面我来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个人出资在宅基地上建造居住的房屋,在其死亡后成为遗产,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一旦作为遗产被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也被继承,无论继承人是否本农民集体成员,也无论作为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继承人是否已有宅基地,均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而成为被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在此是宅基地使用权存续的依托,一旦房屋灭失,房屋所有权即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消灭,则农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二、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厕所算不算违建在自己家的
    2023-06-20
    201人看过
  • 拆房子有地基面积怎么补偿
    1、拆迁地基有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2、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4-18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宅基地面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4
      (一)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二)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计算,山区人多地少的乡镇不足0.25亩的按0.25亩(折合167平方米)计算。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由乡镇政府认定并出具证明,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的标准认定;超出0.4亩的部分,可以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
    •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和面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房屋拆迁补
    • 宅基地面积与房基占地面积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宅基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的区别,规划用地面积是指经土地和规划许可并经红线圈定的可用于房屋建筑以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占地面积是指经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建筑物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也就是说建筑一层的面积总数(每栋楼一层面积总数)用地面积就是这个项目的地面,跟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没关系。
    • 宅基地拆迁没有达到面积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3
      宅基地有规划,如果现在完成了规划,拆迁根本谈不上面积,反过来如果没有完成规划,政府相关人员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趁早辞职干别的去。拆迁的本质是政府让群众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家,政府就要无条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家,而且需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房子水平,人民群众应该关心政府确定的这个水平有多高,达不到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举报
    • 拆迁补偿中对于宅基地面积有没有进行限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