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办理材料
文字清晰填写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十一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第八十五条医疗机构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评审时,应当交纳费用,医疗机构执业应当交纳管理费,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
赣州医疗广告审批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1赣州医疗广告审批材料是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申请的时间是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肇庆市端州区交通违章处理地址??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11、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队黄冈中队。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景安路3号。电话:0758-2726213。2、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自动巡逻队。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1号。电话:0758-2729413。
-
肇庆市端州区交通违章处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4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
-
医疗机构许可证件办理流程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6一、申请对象:申请开设医疗机构的企业、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二、办理各医疗(个人)医疗机构执照条件:(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计划。(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具有当地户口。(4)房屋建筑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六)取得本省区医师职务,在注册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人员5年以上。(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