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还是不可以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1:50:21 418 人看过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都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破产债权怎么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程序

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

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公司破产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附条件的还款可以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附条件的还款可以吗可以,如原、被告之间的约定为附条件的还款合同,当且仅当所附条件成就时,被告才有义务还款。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以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一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何种合同只能附期限不能附条件,所以,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合同既可以附期限,也可以附条件。本案中,原、被告对债权债务的划分没有异议,债权明晰,双方只是对还款的时间和条件有争议。二是对于还款时间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关于合同所附李*功(实为李xx)还款后偿还的条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和形式均不违法,不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故不能认定该条所附条件无效。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或解除要件是所附条件成就。本案中,还款约定上所附条件是还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只有所附条件成就,
    2022-02-04
    414人看过
  • 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023-06-04
    473人看过
  • 附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吗
    一、附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吗附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都能够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能够申报。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哪些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
    2024-01-23
    55人看过
  • 背书可不可以附有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背书可不可以附有条件背书不可以附有条件。《票据法》第三十三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二、背书是什么意思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1.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2.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票据法》第三十七条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三、票据背书行为的当事人有哪些1.背书人。背书人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
    2023-05-15
    422人看过
  •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吗
    债务免除,简单点说也就是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还债的义务,此后双方之间就不具有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债务免除也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一、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1、清偿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3、抵销抵销,又称“
    2023-03-06
    234人看过
  • 无证驾驶可以报保险不可以呀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驾驶人买了保险,那么出事后都可以报保险。因此即使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都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致肇事者追偿:1、驾驶人还没获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的;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或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证驾驶可以报保险的吗无证驾驶的,可以报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如果是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交强险和商业险都会拒赔,由驾驶人本人赔偿全部损失。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找责任方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
    2023-07-29
    323人看过
  • 到期债权是否可以出质呀
    到期债权是可以出质的,只要其符合法定标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债权进行出质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一、民法典房屋的使用权可否出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只有符合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进行出质,因此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质,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
    2023-03-14
    200人看过
  • 借条可以当做债权债务申报吗?
    借据可以作为债权申报。借条是民法典规定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伪造借条可以报案吗可以。伪造欠条属于诈骗罪。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对于此类,一般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处理: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
    2023-08-05
    283人看过
  • 什么条件可以退税呀?
    可以退税的条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其他。一、房产退税政策是什么2022房产退税政策: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对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个人购房,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但个人购置房产,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不仅有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以下税费
    2023-04-12
    400人看过
  • 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
    一、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最基本制度之一,男女符合结婚条件,并且在自愿的情况下才能结婚。所以结婚不能附条件和附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2024-01-25
    46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生效吗?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生效。法律没有限制规定说转让债权不能附条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和法无明文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条件债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8-09
    175人看过
  • 共同债务可以不可以改为个人债务呀
    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不得将共同债务转为个人债务。如果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转让给一方承担。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将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内部约定,只在双方之间生效,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一、离婚协议上写好债权债务可以归男方吗离婚协议书上可以写好债权债务都归男方,但是该离婚协议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的债权人。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在协议中,双方便可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不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其还是可以要求任意一方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二、离婚净身出户可以不还贷了吗离婚时净身出户并不能免除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虽然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
    2023-06-22
    365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可以不可以买卖呀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进行转让,对居住权进行买卖交易超出生活居住的需要。一、居住权与所有权哪一个优先呢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居住权一般有哪些特征居住权有以下特征: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合法占有房屋的公民;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三、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
    2023-06-21
    377人看过
  • 债权申报后是否可以撤回
    一、债权申报后是否可以撤回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逾期未予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对于破产申请的撤回的探讨,笔者拟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撤诉来加以讨论。法院认为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尚未宣告企业破产,尚未处置企业财产;2、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3、撤回申请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二、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债权人须通过申报债权方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一些国家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向破产管理人进行,我国则规定申报债权向法院进行。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在破产宣吿后申报债权,破产宣告前开始和解程序的,也应申报债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申报在法睥受理破产案件
    2023-04-2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附条件或附利息的保证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3
      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并且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 订立合同可以不可以附条件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8
      订立合同是可以附条件的,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附条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 超过申报期限可不可以申报债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能,可以补充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附权债务免除可以不可以撤销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务免除不可以撤销。债权人做出免除后不得撤销。与此同时,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权,最后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