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的界定与利用他人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8:36:21 222 人看过

被利用不知情不算共犯。共同犯罪分为普通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此外,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除主犯、从犯、胁从犯外,共同犯罪人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被利用不知情算不算共犯

被利用不知情不算共犯。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

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定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讲包括了人事关系,狭义上仅指由劳动法规政策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计划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审批和国家统配,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向选择和自由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还可以在履行合同的中途相互选择;职工的身份、地域概念逐步打破,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员,由此而带来两种关系:一类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由财政供给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条例调整;另一类是生产经营或服务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由单位自给或从相关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供给狭义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笔者下面主要就狭义的劳动关系进行论述。(一)当前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1、主体:一方是劳动者,是年满16周岁(特殊行业文艺体育类的除外)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另一方是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包括机关、事业、民办非企
    2023-08-16
    225人看过
  • 被告方的自主权利与共同犯罪一人上诉的关系。
    不生效。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上诉,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将进入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被告方上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被告提起上诉的,如果上诉的请求是有具体事实,不是虚构、捏造的,是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
    2023-07-03
    200人看过
  • 工伤界定与维护人民权益的关系
    频频引发“单位拼命救死人,家属拼命埋活人”等荒唐现象的法律法规,肯定不是良法,更谈不上为实现善治提供基础和保障前不久,北京阜外医院麻醉科医师昌*勤在手术室里晕倒后医治无效死亡,却因死亡离发病时间超过48小时而无法被认定为工伤。死者的遭遇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其实关于工伤认定问题这已不是第一次。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实践中,这一条款常常导致两种现象:对于仍然存有一线生机的伤者,家属可能为了索赔而在48小时内放弃治疗;对于已经明显没有生存希望的伤者,用人单位可能为了避免经济赔偿而想方设法拖延治疗。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毫无疑问,像这样频频引发“单位拼命救死人,家属拼命埋活人”等荒唐现象的法律法规,肯定不是良法,更谈不上为实现善治提供基础和保障。只有回归捍卫职工权益、倡导尊重生命的立法本意,法律才不会和人
    2023-05-05
    336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如何界定
    关于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上“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条款,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是否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正确理解应是:行政相对方所诉求的权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该标准包括以下三个要点:第一,行政相对方不只限于行政相对人,还应包括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例如,财产共有人、继承人、相邻权人、实际使用人等。第二,对行政行为存在权益。即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享有合法权益。例如,规划部门将房屋所在地的土地重新进行了规划,并颁发了许可证,此时,因重新规划影响了原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因此,原房屋所有权人与该规划许可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第三,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与行政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当事人权利所受到的减损是因行政行为造成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行政行为的出现,当事人的权利不会受到实际影响。行政诉讼是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1,包括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
    2024-04-28
    420人看过
  • 啤酒饮用与醉酒驾驶的关系:如何界定界限?
    啤酒最多能喝909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600ml/瓶的啤酒1瓶半如果喝三瓶啤酒(1800ml),这时酒精含量=1800*0.04/45.5,结果是1.58mg/100ml,已经超过醉酒标准了(80mg/100ml)。喝四瓶9度啤酒算醉驾吗?喝4瓶啤酒后,一般在三小时到内都会是醉驾,三个小时后是酒驾,这与体重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代谢功能等有关。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2023-07-20
    374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探讨两者的界定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动分配的性质,工资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5、确定报酬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数量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
    2023-07-17
    353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不构成共同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须综合情节与客观构成、主观构成、主体条件与主观条件来确定,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百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
    2023-07-04
    155人看过
  • 哪种界定是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关系?
    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是该行为是否是在执行公务时作出、是否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围,须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股东个人行为准则中股东瑕疵出资违法吗?股东瑕疵出资是违法行为,股东出资瑕疵,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瑕疵出资分为出资违约,出资评估不实,无权处分出资,非法资金出资,出资贬值五种,瑕疵出资方式不同,就要不同的处理方式。《行政诉
    2023-08-03
    39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关系
    一、征地拆迁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关系进行土地征收拆迁时,属于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二、拆迁征地纠纷案件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
    2023-08-12
    301人看过
  •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其他权利的关系
    和其他权利的关系1、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生命权生命权是人们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和剥夺的权利。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是一切权利的载体。生命权是固有的、至上的、第一位的人权。在联合国的文件中,生命权被规定为不可剥夺的、不可克减的人权。联合国及其组织对生命权的保护是无条件、没有保留和没有例外的。人身安全权是生命的一道屏障,因为侵犯生命权总是从侵犯人的自由与安全入手。从国际条约看,缔约国有义务不去任意地剥夺人的生命,在其领土内,缔约国更有义务去保护和确保人们的生命。缔约国最低限度的义务有反对谋杀,由此引伸出缔约国有义务去调查死亡,这在布莱尔诉乌拉圭案中可以体现出来。2、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与人格尊严权密切相关,人格尊严权是指人们的身体、荣誉、名誉、思想、信仰免受任何歧视、侮辱或侵犯的权利。对人身加以
    2023-06-07
    95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主犯与从犯的界定怎么定义的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从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共同犯罪怎么认定主犯和从犯一、认定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
    2023-03-26
    108人看过
  • 毒品持有量与犯罪行为的关联系及界定
    毒品种类繁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持有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大量毒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按数量计算的,不是按纯度计算的。只要达到一定数量的毒品,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毒品犯罪中“持有”与“运输”、“窝藏”的认定与区别在审判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持有”与“运输”、“窝藏”行为比较难以区分,因为,在一定情形下的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窝藏毒品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是完全相同的,如行为人乘坐交通工具携带毒品就既可以是持有毒品的客观表现形式,也可以是运输毒品的客观表现形式;而窝藏毒品过程本身就是对毒品的持有过程,因为行为人窝藏毒品就必然要持有毒品。所以,厘清是“持有”还是“运输”、是“持有”还是“窝藏”是司
    2023-07-10
    61人看过
  • 委托关系的界定
    委托,顾名思义系指请人代办。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来看,该文中的委托系指国有单位将国有财产托交给某人经营管理,是一种严格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委托。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一是委托主体(即委托人)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委托权限的有关单位。二是被委托人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所不问,关键不在于受委托人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而在于委托单位的性质。三是委托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委托人所从事的委托工作是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经营活动。四是委托方式主要是承包、租赁、雇佣等。相应的委托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手续,即委托人实施了委托行为,受委托人接受了委托。委托关系能否形成劳动关系委托一个人做事情,并不一定可以产生劳动关系。首先双方需要满足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
    2023-08-18
    499人看过
  •  实质劳动关系与形式雇佣的关系如何界定?
    本文介绍了形式雇佣实质劳动关系的规定。实质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形式雇佣实质劳动关系的规定:形式雇佣实质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雇佣合同与口头雇佣协议的区别雇佣合同与口头雇佣协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效力不同。口头雇佣协议在法律上不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而雇佣合同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2. 证据不同。口头雇佣协议缺乏书面证据,而雇佣合同有明确的书面证据。3. 内容不同。口头雇佣协议的内容可能比较简单,而雇佣合同的内容可能更加详
    2023-08-2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行贿罪的界限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实施完毕之前,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可以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构成共同受贿,特定关系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将涉及请托人利益的履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具有受贿故意而构成受贿罪,所以此时特定关系人为请托人
    • 关于共同犯罪的主犯与他人同犯的刑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01
      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而不是按“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换言之,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独自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集团所犯的罪行,首要分子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是其他主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如聚众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例如,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要对参加者斗殴行为导致的结果(重
    • 如何界定共同犯罪的主犯与从犯?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5
      一般而言,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看起因,谁是起意者。 2、看实行行为,谁是主要实行者。 3、看因果关系,谁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较大。 4、看犯罪收益的分配情况等。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
    • 针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9-10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说对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不同概念,有不同的载体。 第二,说统一,公共利益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存在而存在,但她应该属于所有人的利益,不单独属于某个个人的利益。保护了公共利益,也就保护了个人利益。
    • 的遗赠给与他人被继承人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朋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债权人也是有利害相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