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4:23:01 81 人看过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对象通常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也包括客户的资金,一般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属于公司或者企业财产的账内资金。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挪用了尚未注册完成的公司资金,也以本罪论处。

一、董事长挪用公款多少钱会立案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何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一、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一)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因此,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以外,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产生
    2023-03-09
    335人看过
  • 挂靠公司资质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从通俗意义上讲,资质“挂靠”是指被挂靠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费;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同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进行施工的行为。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一、资质“挂靠”的表现形式资质“挂靠”的表现形式:一是挂靠人为法人,自身有资质,但达不到与建设项目所需资质的要求,于是挂靠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然后直接组织施工。二是挂靠人为自然人,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格,挂靠一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这
    2023-06-24
    377人看过
  •  保险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故意虚构、编造虚假或夸大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或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会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的公平和稳定,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该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以骗取保险金;其次,编造发生保险事故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以骗取保险金;第三,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最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情形保险诈骗罪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以欺骗、隐瞒或者虚构事实等手段,使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遭受损失的行为。在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情形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犯罪分子编造一些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夸大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2. 制造保险事故:犯罪分子通过故意制造或诱导保险事故的
    2023-11-10
    390人看过
  • 要约的撤回具体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使其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撤回要约的表示必须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作出。要约为什么可以撤回呢?这是因为,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3、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
    2023-03-19
    172人看过
  • 出现新型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
    1、计算机和网络犯罪。针对计算机和网络犯罪有很多种类,本文主要指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工具实施的金融犯罪。(1)非法进入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盗取银行资金或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同时也是危害非常大的一种计算机犯罪。由于网络存在的一些固有缺陷和管理疏漏,犯罪分子可以侵入系统内部,通过篡改数据等方式将银行的资金占为己有。目前浦东某银行内部计算机曾发现黑客侵入,但发现及时,犯罪分子未能盗取资金。(2)截获银行和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直接非法划拨,硬性上帐。银行与客户之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可能包含着一些秘密的信息,如客户的信用卡帐号。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截取这些信息后就能进行犯罪行为。(3)伪造或变造金融凭证,实施经济犯罪。利用计算机伪造或修改存折、对帐单等金融凭证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新的犯罪趋势。利用计算机变造的金融凭证仿真程度高,在柜台交易时不易被发现。2、信用卡诈骗。
    2023-03-25
    267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1、对合资合作经营中投入的无形资产估价过高导致合作或合资方资产的无形流失;2、利用出资方式的不同欺诈;3、合资合作经营中外方还经常采用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二者欺骗的具体方式不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都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但合同欺诈中,欺诈的方式可以是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的方式,即明知陈述的内容虚假,仍然向对方陈述;或有义务保证陈述的内容真实,其不知陈述的内容是否真实,仍当作真实的内容向对方陈述。不作为的方式,即有义务披露真实情况,故意不告知或保持沉默。在合同诈骗罪中,诈骗的方式均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了五种主要表现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
    2023-08-11
    443人看过
  • 表现形式: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典型表现如下:一、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等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二、对于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和前项规定的犯罪人员,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三、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7-07
    82人看过
  • 犯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
    2023-07-29
    235人看过
  •  企业控制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这段内容描述了公司组织架构中各种关系类型的存在。其中,不存在投资关系但有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以及不存在投资关系但有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都存在。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公司组织架构中,母子公司之间以及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关系。2.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3.企业与其合营企业。4.企业与其联营企业。5.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6.企业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企 业 控 制 关 系 的 三 个 维 度企业控制关系的三个维度包括股东关系、管理关系和契约关系。股东关系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包括股权结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等。管理关系是指公司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包括管
    2023-09-04
    495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1997年的金融风暴,不但狠狠地打击了经济中的泡沫万分,而且对经济的影响也非常大。它使为数甚多的寄生于泡沫经济之上的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而这些企业和个人又基本上是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济、办公,甚至居住的。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
    2023-02-23
    452人看过
  • 董事忠实义务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
    一、董事忠实义务的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1、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董事之身份就像公司的会计师和合伙组织的合伙人身份一样,其本身之存在就给他人这样的一种信号: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业务执行权的这个人拥有某些人所共知的权力,如果该种权力被滥用就会损害公司利益而使董事获利。2、董事不得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机关,应当用自己的才智为公司服务,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而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即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事业或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公司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归入权,将董事所得视为公司所有。3、董事不得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得同作为本人的公司缔结合同,转让或受让公司的财产,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对董事提供贷款或就第三人对董事的贷款或准贷款提供担保。这就是所谓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4、董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公司秘密关系到公
    2023-06-11
    32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
    2023-08-09
    430人看过
  •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一、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挪用个体户的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关于挪用资金罪当中的构成要件,客观表现行为必须是挪用单位的资金。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挪用本单位资金
    2023-06-03
    66人看过
  • 著作权的客体和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著作权客体的种类1、文字作品,是指以文字、数字、符号等创作的作品。范围极为广泛,因其创作最普遍、数量最多、运用领域最广,故世界各国一般将其列入第一类作品进行保护。2、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因不具备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另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一)文字作品。这是指以文字、数字或符号表现的作品,如以文字表现的小说、诗词、散文、科学论文、科普读物、技术说明书等;以数字表现的某个时期的
    2023-04-11
    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
      挪用公款罪相信我们在工作中都有听说,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
    • 什么是欺诈行为? 以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具体表现形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
    •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4
      1、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犯罪构成是这样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 挂靠公司资质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8
      从通俗意义上讲,资质“挂靠”是指被挂靠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费;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同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进行施工的行为。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 什么是表现形式的表现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8
      1、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一是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二是违法、越权处理公务;三是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四是以罚款代管、代刑;五是野蛮执法;六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七是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八是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2、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