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公证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民法典》对于收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办理收养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收养公证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有关守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相关证件。
(四)收养人与送养人可分开办理收养公证。
-
收养与被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及收养公证的办理
58人看过
-
收养与被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及收养公证的办理
259人看过
-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89人看过
-
收养具备的条件和申办收养公证
242人看过
-
收养具备的条件和申办收养公证
488人看过
-
办理收养公证的条件和所必备的材料
281人看过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应重点审査: (1)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属实; (2)各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出于自愿; (3)调査、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 更多>
-
办理外国人收养公证的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4办理外国人收养公证的公证处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办理涉外公证资格,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办证质量稳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两年内无错、假证记录,无违法行为和严重违纪情况; (二)具有一定的翻译能力,能独立完成外文资料的审核工作和与外国当事人接触洽谈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的涉外公证员; (三)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场所,接待当事人的场所要与公证员办公室分开,要有举行颁发
-
收养孤儿办理收养公证的条件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
-
国内收养公证如何办理,收养公证条件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3申请国内收养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收养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申请公证;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2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
-
办理收养公证应符合哪些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4(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