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借款与抵押借款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9:20:22 304 人看过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的方式有: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合同担保的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担保方式一般有五种:

(1)保证。保证人和(与)债权人约定,当(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按)照规定以(对)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约定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担保有哪些担保方式

合同担保的方式如下:1.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2.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4.留置。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谁属于主合同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什么是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不一样的。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担保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从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则无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无效,则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2023-07-27
    477人看过
  •  借款合同:抵押贷款转借是否有效
    本文介绍了抵押贷款的概念及其在非法牟利情况下的无效性。抵押贷款是指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向债权人贷款的行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若抵押贷款用于非法牟利,则该合同将无效,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况。若抵押贷款用于非法牟利,则该合同将无效,这种情况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抵押贷款是指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向债权人贷款的行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非法牟利的情况下,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权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发放贷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12-27
    244人看过
  • 抵押借款合同的法律条款
    一、抵押借款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发布、施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一)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二)贷款的用途;(三)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四)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五)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处所、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六)抵押财产现值;(七)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毁损和灭失的风险负担和救济方法;(八)抵押财产投保的险种、期限;(九)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和期限;(十)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和期限;(十一)借贷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二、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内容?1997年1
    2023-06-20
    203人看过
  • 借款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吗
    房地产抵押合同不是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用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然后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而贷款合同是指贷款方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然后借款人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因此房地产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的合同,但两种合同也存在一定的关联,那就是双方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方为了保证借款方按时偿还债务,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这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包括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房产抵押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承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
    2023-02-28
    19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哪个重要
    进行借款活动时,如果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抵押财产为债务担保的,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一、车贷逾期被拖车违法吗车贷逾期被拖车是违法的。无论是贷款购车,还是以车辆抵押进行借款,车辆都属于借款人的个人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侵犯他人财产的权力。借款人逾期还款构成合同违约,出借人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车辆抵押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可以要求以抵押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借款人逾期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出借人私自将借款人的车辆开走或拖走,属于侵犯借款人的合法财产权利,依法要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出借人此举还行使了只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才可以行使强制扣押权,违法明显。二、人死了贷款不还会连累家人吗人死了贷款不还会不会连累家人,需视情况而定:1、若已经死亡的人留有可以分配的遗产,则以遗产的剩余价值来偿还贷款,被分配的财产需要追回进行还贷款;2、如果若没有留下遗产,家人自愿的偿还
    2023-04-01
    291人看过
  • 借款附带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甲方):质权人(乙方):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质押的标的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第二条质押的期限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第三条担保的范围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第四条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
    2023-04-30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借款人与抵押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外的人。
    •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谁是主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3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
    • 租凭合同抵押借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般住房贷款的期限是: 1、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2、而具体房产抵押贷款能贷多少,这并没有具体标准可循。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的额度,是由银行根据对抵押房产进行勘察估价的结果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来核定的。但银行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往往评估的房产价值比市场价值略低一些,
    • 抵押借款合同中,还完款,拿回抵押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法院对抵押的房产不予认可,只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但是合同的借款也就是主债务合同的效力不会因为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无效,所以合同的借款是有效的,利害关系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
    • 2022年借款合同质押分为哪几种,借款合同质押的生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 1、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