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实行股份制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02:20:16 146 人看过

公司实行股份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至少2到200名发起人,符合规定的股本总额,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需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需有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需拥有一个住所。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实行股份制:

1.至少2到200名发起人;

2.符合规定的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需经创立大会通过;

5.公司需有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公司需拥有一个住所。

企 业 法 人 股 份 制 设 立 条 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设立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其中,主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金、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因此,企业法人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首先,注册资本是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其次,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也需要满足。

总之,企业法人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否则将无法成立。

企业法人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否则将无法成立。首先,注册资本是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其次,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也需要满足。只有满足所有条件,企业法人才能顺利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企业是股份制还是股份制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制是股份有限责任的责任形式,其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使用权。英、德两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情况与启示一、两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一)国有企业的形成scriptsrc="file:///C:/Doc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My%20Docments/%B9%C9%B7%DD%D3%D0%CF%DE/Article_Show.asp_files/adv_19000000.htm"type="text/javascript"/script英国曾经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推行国有化的典型国家。从20世纪4
    2023-08-07
    64人看过
  • 税务机关对企业举证核实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主要基于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因此,对企业提供的举证材料,应认真进行审核和分析,包括关联企业职能或功能分析、影响价格、利润的因素分析等。第二十四条在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转让定价进行调查审计过程中,企业须对涉及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的正常性、合理性提出举证材料:(一)有形财产的购销。主要提供关联企业间交易的商品(产品)其品牌知名度和受欢迎程度、各关联企业的职能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销售价格的季节性波动、无形资产对商品(产品)的影响程度、质量等级、性能,以及定价方式等情况材料;(二)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主要提供涉及交易的无形财产及其转让条件(包括地区范围、授权范围等)、独占性及其可能维持的时间、转让者提供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等劳务的价值、商标价值的维护成本(包括广告宣传和质量控制成本)、受让人因使用或转让该财产的预期利润或节省的成本、价格组成和支付方式
    2023-02-13
    483人看过
  • 广州市股份制企业审计规定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股份制企业审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广州市股份制企业审计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股份制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经依法批准的各种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第三条本规定由广州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第四条审计范围:(一)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二)国有资产占参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由企业董事会委托经国家确认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必要时审计机关可以进行抽审或者直接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2023-04-24
    308人看过
  • 探索试行企业股份制
    我国的股份制企业是随着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一九八七年以后,各地股份制企业的试点迅速增多。一九八九年我国经济进入治理整顿阶段,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工作的重点转为完善和提高。企业股份制试点是探索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的重要一步。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管理的请示【颁布部门】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颁布日期】19921118【实施日期】19921118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关于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管理的请示省人民政府:目前,我省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有些企业在内部职工持股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将企业内部职工股向企业外部扩散;有的将法人股分解给了个人;有的私下转让股份,甚至出现炒买炒卖缴款收据、认股指标的现象。这种混乱状况如不迅速制止,势必影响股份制试点工作的健康
    2023-07-12
    239人看过
  • 2023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2022-12-11
    146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如何实施行政许可
    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组成形式是中国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到目前为止,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尚无法律法规明确规范。但在实践中,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工商部门作为登记主管部门为了使股份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形式过渡,存在股份合作制企业直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笔者认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现代企业形式是历史的必然,并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实施行政许可探讨如下:1.工商部门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股东变更,工商部门在登记管理上实行的是备案制度,只需审查申请单位是否提供了股东变更的有关材料即可。工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只要材料表面合法有效且具有关联性即应予以受理。如果片面强调实质审查,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是不现实的。如,《公司法》规定的对虚
    2023-06-13
    280人看过
  •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经征得国家体改委同意,现将《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部反映。附件: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印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促进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现制定本规定。一、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目的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理顺生产关系和产权、投贷、利益分配、经营管理等关系,调动投资者的办电积极性;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殖。2.拓宽融资渠道,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筹集电力建设资金,增强企业投资功能,加快电力发展速度,力争电力先行。3.促使电力企业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
    2023-06-07
    443人看过
  • 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
    发布部门: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2000.06.2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步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股份合作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经济组织形式。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参照股份制原则,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财产按股份所有,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第三条凡国有、集体企业,均可选择实行合作制方式改组。改制后的企业,职工身份均为能进能出的企业员工,其原有身份如国家干部、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均不再保留,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第四条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要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操作,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第二章明晰和界定产权第五条在股权设置前,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由有法定资格的资产
    2023-06-12
    369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定义特点与法律规定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定义特点与法律规定股份合作制的特点如下: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3.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4.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5.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6.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程序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拟定改制方案;2.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3.取得出资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4.政府指定部门审批;5.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
    2023-08-24
    388人看过
  • 其他行业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1.各市、地、县劳动保障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原劳动部《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的规定,并从实际出发,严格控制审批范围。对有紧急任务出口的,可适当放宽审批限度。2.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企业,一般分别以周、月、和季、半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并按隶属关系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企业,按隶属关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3.审核批复的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仍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须重新报批。4.为规范审批内容和有关资料,全省使用统一的审批表格。[详见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4月7日浙劳安[1995]52号)、《关于企
    2023-04-22
    91人看过
  • 农村股份制改革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农村股份制改革具体规定:设立企业筹备工作结束后,合作股东大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报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改建设立后,应当报区、县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农村股份制改革是指的是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2023-08-07
    73人看过
  • 企业申请歇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企业申请歇业的具体办法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第二十条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第二十一条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应纳税额。具体调整的时限或额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纳税
    2023-03-24
    387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一、总体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二、产权管理登记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3、《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4、《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四、资产评估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4、《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6、《国有资产
    2024-03-19
    153人看过
  • 股份分红及出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认缴资金可以拿出来吗认缴资金一般不可以取出。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完毕以后,即为公司财产。除非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或者公司解散
    2023-06-20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企业实行股份制, 如何进行股份制公司, 企业改制的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
    • 股份制企业,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3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 关于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3
      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如改制目标是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则还必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以及《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诸多法律规定。
    • 关于集体企业的改制相关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集体企业改制的特点:一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一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一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 北京企业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