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21:52:02 382 人看过

一、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什么

1、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时候,可以给犯罪分子略轻一格的处罚。如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要从轻处罚,就轻一格,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样就可以免于一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4、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自首犯罪分子,其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7、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在国外犯罪并已在国外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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