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0:14:46 11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任用的;

2、未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的;

3、拟任职人员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未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的;

4、提供的备案材料不属实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8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2015〕3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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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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