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伤复发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9:06:47 481 人看过

工伤旧伤复发可以申请界定。在实行了工伤保险统筹之后,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因为工作而负伤或者是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的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及集体所有制单位是在职员工或者是退休人员,原来的工伤的伤情或者是职业病的病情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继续工伤治疗的,可以提出旧伤复发的鉴定的申请。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

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2023-02-17
    383人看过
  • 旧病复发申请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一、旧病复发申请工伤的程序是什么?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
    2023-04-28
    209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4-04-17
    164人看过
  • 工伤骨折诊断标准等级
    骨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在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者是四肢大关节的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可以认定为七级工伤;因为开放骨折感染而形成的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或者是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没有积液的可以认定为八级工伤;患肢外伤之后一年依然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的凹陷性水肿的可以认定为九级工伤。跟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2023-07-01
    447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申报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旧伤复发申报流程若您需要提交在过去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资料,请先提供当时与之相关的工伤证明文件,比如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伤证书、表格类表格以及批准您享受工伤退休待遇的登记表格等。其次,若是申请者并未经历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流程,那么您需要填妥一张名为《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的文件,其中包含受伤时间、受伤过程以及您的治疗状况等信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文件定制了两份以备需要。然后,企业保险科将会组织相应医院的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工作,他们会基于您以往受伤的部位进行全面评估,确认您曾经的伤势是否已经完全痊愈,是否存在旧伤复发的可能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2024-03-25
    499人看过
  • 广东工伤旧伤复发待遇
    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相关如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
    2023-02-18
    213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
    你还是弄清楚到底是旧伤复发,还是这一次引起的新伤害,如果是新伤害,属于本次事故造成的工伤,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一、发生工伤, 劳动者如何进行赔偿?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23-02-13
    91人看过
  • 旧伤复发有工资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旧伤复发有工资吗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关于工伤旧伤复发后的工资待遇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用,即在病情复发后需要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其次是住院治疗工伤所需的伙食补助费;第三是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出院后的护理费;此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患者前往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还需承担相应的交通费和食宿费;最后是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并因此接受治疗,他们将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2024-07-21
    242人看过
  • 享受工伤旧伤保险后工伤旧伤复发待遇如何?
    1、如果是属于工伤遗留下来的,那么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
    2023-04-16
    18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豫工伤〔2005〕17号)受理条件:符合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条件材料明细:1、填写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填写详细病史、诊断依据)3、用人单位意见办理程序: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意见及医疗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工伤职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4、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5、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2023-04-22
    264人看过
  • 职工工伤旧伤复发扣绩效吗
    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因为职工没有给公司创造绩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2023-03-16
    7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
    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26
    422人看过
  •  降低工伤复发的风险:预防旧伤复发的方法
    工伤复发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需满足《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情形,并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治疗后复发的情况,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进行处理。众所周知,有些员工可能有疾病等因素。如果这个时候因为工作原则导致旧伤复发,该如何处理呢??在实践中,我们还应该看看旧伤是否是由工伤引起的。如果是以前的工伤,治疗后复发,可以按工伤处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视为工伤。我国工伤与否的判断基本贯穿于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的条件被视为因果关系,体现了工伤保险尽可能保护员工职业风险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治疗后受伤复发,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
    2023-11-12
    375人看过
  • 旧伤在工作中摔伤复发算工伤吗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除视同工伤情形外,我国工伤与否的判定基本上是贯穿了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发生的条件,即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比如上下班正常的通行路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对职工的职业风险的尽可能保护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否还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文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
    2023-02-21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旧伤复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待遇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 职工旧伤复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旧伤工伤复发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工伤旧伤复发就是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能用工伤保险报销。 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
    • 工伤诊断的时间是什么?诊断要怎么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该时限没有做明确的规定。 2.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
    • 车祸旧伤复发赔偿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