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1:50:34 408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移送管辖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二、专门管辖的人民法院有哪些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一)《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另外司法实践中,存在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应该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

(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和破坏铁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犯罪案件,在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等。

我们国家在刑事案件处理职能划分方面是非常的明确的,比如说公安机关是负责侦案件。如果发现存在公安机关管理的案件,是需要及时的移送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的,这是法律当中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移送公安机关是否要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的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的诉讼行为。法院在民事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应移交相机关立案侦查,因此公安机关应先予立案。立案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有犯罪事实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是什么?(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
    2023-08-04
    41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管辖移送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认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
    2023-06-27
    127人看过
  • 拒执案件移送公安相关规定是什么
    针对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当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必须将该决定书递交至发出移送请求的公安机关。若公安机关认为这份不起诉决定存在误判,有权提出复议申请。若无法得到满意的回复,还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复核请求。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策的案件中,应同时解除案件侦办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及冻结等相关措施。若对被不起诉人员需进行行政处罚或处分或收缴其非法所得,人民检察院有责任提出具体的检察意见,并移交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相关主管机关也应对处理的结果进行如实反馈,并立即通知到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2024-05-20
    1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吗?
    民事案件不需要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
    2023-08-05
    374人看过
  • 公安机关移送管辖权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管辖权移送的期限是24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一、哪些情况下法院会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023-02-20
    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的立案追诉规定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最新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两个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023-06-30
    2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异地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异地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异地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二、移送管辖的实质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三、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四、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
    2023-04-16
    150人看过
  •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给公安机关的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2023-07-05
    151人看过
  • 哪些公安机关有权管辖刑事案件?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一、划分地域管辖的主要依据是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二、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什么样的吗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一般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
    2023-03-30
    4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建议公安移送有管辖权机关?
    一、什么情况下建议公安移送有管辖权机关?移送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属于地域管辖的问题;一种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属于级别管辖的问题。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构是法院,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由法律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构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送管辖,应当适用指定管辖。法院适用移送管辖的,相关案件材料应当一并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2024-01-17
    322人看过
  •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移送到哪里
    一、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移送到哪里?可以移送到检察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有四类: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
    2024-01-13
    418人看过
  • 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管辖会告知吗
    在处理派出所移交案件的过程之中,相关部门通常并不会主动通知相关涉案人员及其家人。此类事件主要发生于针对已被批捕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案件移交工作当中,待承办人完成结案审查后,便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后续的审查起诉环节,然而这种流程当然不包括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至于更具体的案例,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不可以重复立案的,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代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子,派出所立案后,刑警队不会再受理同一个刑事案子。
    2024-05-10
    360人看过
  • 优先、移送管辖规定(刑事)
    第二十五条【优先、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6-11
    3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门槛
    人民法院已接受案件。若尚有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后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范围,则无需移送管辖问题,建议当事人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1.人民法院已接受案件。若尚有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后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范围,则无需移送管辖问题,建议当事人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刑 事 案 件 移 送 管 辖 条 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受理案件的人
    2023-09-21
    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如何进行移送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公安机关移送管辖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 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3
      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管辖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来进行认定,特殊情况说,犯罪事实恶劣的难以认定的可以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对移送管辖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犯罪事实的所有情况一并移交。
    • 刑事案件的移送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是怎样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11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 对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移送管辖不服的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9
      对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移送管辖不服的,此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需要注意的是,其实移送管辖在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中是较为常见的,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是很少出现移动管辖的情形的,但是也是要注意相关的处理方式。
    • 刑事案件管辖的移送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9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的问题,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