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31:06 99 人看过

(释义)

再保险合同是指原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保险业务转让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保险合同。

(相关规定)

保险法(节录)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第三十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300万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谢某诉信诚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由媒体报道以后,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信诚人寿案所引出的话题,所揭示的问题,对保险业的规范运作和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保护,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案情始末2001年10月5日,投保人谢某听取了信诚人寿代理人黄女士对信诚〔运筹〕智选投资连结保险及5个附加险的介绍,与黄女士共同签署了《诚信人寿(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书》。10月6日,信诚人寿向谢某提交了盖有其总经理李源祥印章的《信诚运筹建议书》,同日,谢某根据信诚的要求及该建议书的内容缴纳了首期保险费11944元(包括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首期保费2200元),并于10月17日下午完成了体检。10月18日,谢某投保10小时后被杀身故。2001年11月8日,谢某的母亲(受益人)向黄女士告知保险事故并提出索赔申请。2002年1月14日,信诚人寿发出理赔答复函,同意通融赔付主合同中的保险金100万元,拒赔附加长期意外
    2023-04-11
    249人看过
  • 进口合同纠纷中的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又称为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上,信用保险合同主要有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等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日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产生的纠纷为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二、常用法律条文及索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
    2023-04-04
    17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投保人诉讼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1、非寿险之诉讼时效。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海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2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3.海上保险的诉讼时效。海上保险是以海上危险或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而成立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其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一、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
    2023-03-05
    489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由具体是什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是哪里?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因不同目的而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为了给危险提供保障,我们一定会签订保险合同。但是只有对保险合同的知识充分了解才能既起到对我们生活的保障也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一、什么是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为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之一,包括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概述、保险合同的主体及其诉讼地位、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利益、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等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说理清晰,并附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且该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主编,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2023-06-09
    356人看过
  •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在进口合同纠纷中是什么意思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它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则是将债务人的担保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信用保险合同有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收款安全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争议,属于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争议。一般法律规定关于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通知(国发[2001]9号,2001年5月29日)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是一家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特别是高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和其他资本品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外汇风险保障,并根据国
    2023-05-31
    445人看过
  • 合同纠纷未反诉可否再诉
    你可以另行起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原告起诉后,被告有权在本诉中提起反诉,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反诉,也可以向原告提起别的诉讼,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审理。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的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与本诉有关的独立反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应事实或法律相关。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达到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因此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合同纠纷反诉什么意思合同纠纷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
    2023-08-06
    153人看过
  • 《七剑》著作权合同再起纠纷
    竞报讯(记者郭慕华)沸沸扬扬的《七剑下天山》著作权合同纠纷案早在今年2月即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北京X影视制作返还Y公司版权使用费512万元及逾期利息。但是,记者昨日却从Y影音公司获悉,被告仍未履行判决结果。事隔7个月,X公司为何迟迟未见动静?据民事判决书显示,2004年7月6日,X公司与Y公司就电视剧《七剑下天山》上部的音像制品复制发行权签订《合同书》。原告Y先后向被告X交付合同款合计512万元。Y认为,合同中列明X保证《七剑》在央视首播,但个别电视台先于央视播出,使得盗版满天飞,网络随意下载,给Y造成损失。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版权使用费512万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2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维持原判。昨日记者又就此联系X负责人马中骏,他表示,事隔7个月,仍未履行判决结果,是因为对于判决存有异议,我们还在继续申诉。
    2023-06-08
    1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保险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所有的民事纠纷适用的程序法都是《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保险合同分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2023-06-19
    9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为何不断增多?
    当前,买保险成了人们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间短,行业发展不规范,保险合同的纠纷越来越多。11月22日,记者从金东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前,该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空白,而今年开始到11月份,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7件,从审理情况看,纠纷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展业时不如实告知、合同条款理解存在分歧、退保金额不合理、保险公司拒赔或拖延理赔等方面,贯穿了承保、理赔、续保和退保各环节。以下是从金东区法院选取的两例保险合同纠纷案例。未履行告知义务,免赔条款不生效陈某于2004年7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用汽车险、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乘客伤亡责任险、驾驶人伤亡险等。2005年3月,陈某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路障临时停车,由于车辆停在有一定坡度的路段,手制动失灵,汽车自由下滑,翻落30余米的公路,造成车辆损失4万余元,施救费用4500元。事发当日陈某向保险公司报险。后保险公司以车辆下滑不属于驾驶
    2023-04-23
    36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的认定:如何判断起因是保险合同?
    在诉讼的时候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去起诉。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只有后者中存在保险标的物。这是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保险标的物的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将两者混淆引起的管辖权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保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
    2023-07-12
    254人看过
  • 保证责任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
    担保保险业务是国家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的保险产品。在贷款关系中,保险公司先向贷款人支付担保保险合同,然后向被保险人和反担保人追偿权利纠纷。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
    2023-08-07
    147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不足额投保赔偿纠纷案
    案例介绍:1993年12月29日,某公司以2万美元免税购置美国产别克系列林荫大道91款二手轿车一辆,办理牌照后,即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承保后,出具了机动车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投保汽车重置价值30万元;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期限自1993年12月29日至1994年1月4日。因国内未进口过此种车,市价不明。经有关汽车经销部门估价国内购置该种车新车最低市价至少应在60万元以上。1993年12月30日,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公司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了出险情况。在出险地,该公司与保险公司商定先将汽车拖回天津修理,由公司先垫付施救费、差旅费5152.20元。后承修单位、保险公司、某公司三方确定:汽车为部分损坏,部分修理,修理费初步定为22.5万元(含配件18万元),配件由平安保险公司从国外进口。因提供配件迟延,致修复延期约3个月。实际修理费共计294099.89元(含配件23万元)。为
    2023-04-23
    32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追偿:保费是否可行?
    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即保证人的追偿权。常见的如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当保险公司向债权人(也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也即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追偿,追偿的数额应当为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数额。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和解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保险纠纷进行协商,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当然,这个让步不能太离谱,否则谁都不能接受,也就只能通过
    2023-07-01
    32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过了几年后再诉讼,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过了几年后再诉讼1、因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一般是自知道合同纠纷后三年内向法院起诉。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
    2023-04-19
    4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怎么审理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怎么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保险纠纷谁来管辖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纠纷保险怎么投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2
      合同纠纷保险可以向保监会投诉举报。但是投诉举报仅仅是其中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若投诉举报没有用,还是需要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毕竟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作出事实的审查,目前最终判决。
    • 保险合同是否办理再保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5
      保险合同能再保险。 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保险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已经签订保险合同基础上,将保险合同中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以签订分保合同的方式转嫁出去,由接受转嫁保险的人承担最终的风险。
    • 再保险即保险人订立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另外,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就是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