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论坛》2010年11月第6期(第25卷,总第132期)【摘要】当前商业贿赂现象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这一现象的形成,除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和重人情、重关系的社会传统外,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反商业贿赂法还存在很大的缺陷,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明确商业贿赂内涵外延;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加大行政性制裁;完善《刑法》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等。【关键词】商业贿赂;立法;比较【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它犹如商业活动中不死的蛀虫,贪婪的腐蚀着国际社会,给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不仅从根本上扭曲了社会公平的竞争机制,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而且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并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1]。因此,商业贿赂一直是各国市场经济发展中重点防范和严加规制的对象。一、域外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比较鉴于商业贿赂的复杂性和严重危害性,世界各国十分注重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因而在立法上呈现出这样的特征:不仅在有关竞争法律、廉政法规中明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而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贿赂犯罪,用严厉的刑罚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一切贿赂犯罪。从立法模式上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集中立法模式采取这一立法模式的主要有新西兰、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这一立法模式下,主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惩治商业贿赂行为。比如,新西兰依据《(1961年)刑法》和《秘密佣金法》惩治商业贿赂,新加坡惩治商业贿赂立法中最为重要的是《防止腐败法》和《刑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惩治商业贿赂立法主要是《反贿赂条例》。[2]在这一立法模式下,法律不仅需要规定贿赂的形式、行为方式等实体法问题,而且需要规定调查人员的调查手段、权力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等程序法问题。需要注意的是,采取集中立法模式的国家和地区多属英美法系,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发挥法律规范作用的除了制定法之外,还包括判例法。所以,这些国家或者地区,比如,新加坡或者香港,并没有因为集中立法而导致反对商业贿赂出现问题。(二)分散立法模式1、美国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美国早期主要是针对国内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规制,如1914年颁布的《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1936年颁布的《鲁滨逊--帕特曼法》等。同时,美国联邦的一些法律,比如,《虚假索取法》规制与政府交易中商业贿赂行为,《反回扣法》是美国于1986年颁布的一部打击给予公务员回扣行为的联邦法律。对公职人员受贿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从道德角度对公务人员进行教育,辅之以社会舆论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如美国联邦的《政府道德法》、《文官制度法》、《联邦选举竞选法》、《政府道德改革法》、《信息自由法》和《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等。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又相继出台了禁止政治捐赠与海外贿赂的法案。其中,1972年颁布的《竞选运动捐赠法》,规定公司的政治性捐赠属于非法行为。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禁止海外贿赂法》,同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成员国通过了《打击贿赂国际商务活动中外国官员行为公约》(美国以及主要发达国家都是会员国)。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反贿赂与公平竞争法》,《禁止海外贿赂法》相继于1988年、1994年、1998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成为美国目前规制本国企业对外行贿的最主要法律。从内容上看,美国商业贿赂治理法律规定主要有几个方面的特点:(1)明确商业贿赂的范围,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2)加强公司财务制度,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3)加大惩罚的力度,并鼓励公司自认有罪,对于公司贿赂实施严厉的惩罚;(4)区分“公关费”与贿赂行为,规定商业贿赂人的民事责任;(5)赋予反贿赂机构绝对的权力,构建全方位的反对商业贿赂的运作体系。应予以说明的是,目前美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主要有:反垄断机制、公平竞争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及法律机制。[3]因为本文主要是从立法方面探讨治理商业贿赂,故对其他方面将不再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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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由谁立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商业贿赂罪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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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是多少,商业贿赂量刑标准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3有关贿赂犯罪刑法规定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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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业贿赂罪与商业贿赂罪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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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治理商业贿赂有什么困难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3所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 (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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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商业贿赂法律责任: 首先,对什么人可以构成反商业贿赂中规定的商业贿赂主体?根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本身的规定,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利用财物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贿赂的行为,因此,商业贿赂发生在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中,而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反商业贿赂中所规定的商业贿赂的主体只能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经营者,而不包括国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