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房产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9:20:36 67 人看过

一、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有哪些常见的房产纠纷

1、广告欺骗

现在楼盘广告可谓是铺天盖地,而多数人也相信广告效应。要注意在买房子的时候要选择正规房屋销售地点,有固定地点,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不要选择路边野广告的消息。

2、定金纠纷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分清订金以及定金的区别。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3、霸王合同

在房屋买卖中,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统一范本,但依然有房产开发商会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在合同中加入对购房者不公平的条款。虽然购房者有话语权,但是如果要购买该开发商的房子就必须签署这样的合同,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霸王条款,对于这些条款消费者似乎很难反抗。

值得提醒的是,一般霸王条款多藏匿于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而这些补充协议都基本是开发商的律师团队本着保护开发商的立场而制定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合同中的任一细节都多加留心,特别是附在后文的补充协议,这往往会成为不少纠纷的导火线。

4、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

5、面积缩水

根据图纸建造的房子面积不可能精确到100%,为此国家也制定了3%的面积浮动。可是不少置业者会发现交房时面积误差率超过了浮动的范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涉及物业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后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可能会强制执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果业主表示要支付,物业公司都不会起诉的。实际生活中发生物业纠纷较多的要么是业主接了房就没交过物业费,要么就是物业公司撤场也就是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才会起诉。业主不得无故拖欠物业费。理由如下:(1)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这一法律关系中,物业服务公司的义
    2023-06-16
    110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配的法律法规探讨
    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个人婚前全款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联系与区别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联系与区别作为共有关系的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具有一些相同点:两者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共有人的权利都基于共有物的全部。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
    2023-07-08
    198人看过
  • 清算责任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清算赔偿责任是指清算义务人未尽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等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清算赔偿责任的基础在于清算义务人未尽法定的清算义务而给公司的债权人、其他股东造成了经济损失,该种由于不作为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认定为系侵权行为股东清算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3-07-07
    142人看过
  • 探讨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2)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在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误诊产生医疗纠纷如何赔偿首先发生了医疗纠纷,需要医院进行赔偿的时候,依据的是我国的《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患者在医疗治疗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当地的医疗水平进行治疗的,后续又造成患者伤害的,医院需要一定的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医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是需要赔偿交通费,治疗费和后期的一个护理费用,如果因为伤害造成了收
    2023-07-10
    343人看过
  • 咋处理房产纠纷法官开会探讨
    昨(22)日,成都中院召开金融危机背景下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会议,来自成都市法院近百名民事法官就近期房地产纠纷案件等审理情况进行了探讨,形成了《关于当前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促进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在把握合同解除标准方面,法官们认为,对于逾期交房的,应结合所延长期限的长短、原因及后果等因素综合考查,妥善处理;对于交房存在质量问题的,则要看是否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使用,开发商是否有足够的补救手段和措施等综合判断。如果违约确非开发商的原因或者还有其他补救手段的,在判决开发商整改和完善的前提下,仍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宜。对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可以采取给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来平衡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
    2023-06-10
    121人看过
  • 物业费纠纷涉及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物业费纠纷涉及法律法规是什么《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收费规定》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物业收费规定》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物业费纠纷案由有哪些(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
    2023-06-19
    17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离婚探视权纠纷涉及法律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法定身份权。
    • 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关于医疗纠纷,可以查看《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并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需要鉴定,还要看《鉴定人管理办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管理程度》。
    • 具体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8
      1、首先是《》第七章“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因此,索赔时
    • 涉外房产纠纷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邻里纠纷涉及哪些法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情况下,是的,主要规定在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