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1:30:14 186 人看过

1、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生产经营的执行权。联营体为了正常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联营各方协商一致,可委托一方当事人为代表人,负责管理联营中的各项事务,联营各方均有被授予代表人资格的权利。

2、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和表决权。在联营期限内,有关联营的方针及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重要事务均需由联营各方共同决定。在决定的形式上可以采取协商或表决等方法,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或表决的权利。

3、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利益分配权。

相关知识:什么是联营合同

联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以及他们之间为明确相互间法律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因此,可以说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有一定限制的。对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则不能直接参予横向联营,不得签订联营合同。

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1、按合同约定期限、数量、投入资金或物资。联营各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资金或物资到位,从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共同经营管理。联营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承担生产、经营管理任务,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联营各方通报生产经营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共担风险。联营各方当事人对于联营体所负的债务,有义务承担,对于经营所受的损失,应按合同约定承担。

4、维护联营各方的利益。联营的财产,属联营各方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损坏或处理,应建立必要的责任制,以保证联营体制财产不受损失,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剖析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以下权利: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交易活动。行纪人买卖市场定价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意义,就可以作为买卖双方。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照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收到。经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行纪人可以提取存款。委托物不能出售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售,经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处分的,行纪人可以提取存款。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1、行纪人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
    2023-07-05
    470人看过
  •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承担哪些责任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要承担的责任是:让与人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受让人违约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支付价款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专利转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怎么办?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提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没有达到使该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的程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2、受让人的违约责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支付价款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3、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对受让人来说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其受让的不是专利权,而是专利申请权,而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当事人可以在
    2023-08-01
    258人看过
  • 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2、收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请求调解;7、自行和解;8、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9、申请执行。二、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2023-04-18
    426人看过
  • 联营合同的利息如何计算
    在联营合同纠纷中,利息的计算应本着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处理。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1、发生了风险,应判令双方按约定承担亏损责任,不应牵涉任何一方的利息计算。2、产生盈利,按盈利金额,由双方当事人按约定比例分享,若拖延时间较长,对于应归还本金部分,应按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对于分享盈利部分,可不计算利息,或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3、当事人中途终止联营,约定由一方返还另一方联营款,还约定了补偿金的,应认定联营体已经解除,补偿金即是对退出联营一方的补偿;若应还款一方长期拖欠不还的,对于拖欠本金部分,应按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拖欠期间利息;对于补偿金部分,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拖欠期间利息。商场联营合同部门:负责人:签定日期:甲方:乙方:公司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
    2023-08-11
    268人看过
  • 当事人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可撤销的合同包括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可撤销合同等。一、转让股权中隐瞒债务构成合同诈骗吗转让股权中隐瞒债务并不构成合同诈骗,只是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定可撤销合同包括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可撤销合同等。二、怎么样算行使撤销权呢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2023-06-28
    128人看过
  • 票据关系当事人拥有哪些权利
    根据不同的标准,票据当事人有多种分类方式。依据债务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债务人和第二债务人;依据加入票据关系的时间和在票据关系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根据参加票据关系、承担票据义务的顺位,还可以划分为前手与后手。常见的票据当事人主要有:发票人、持票人、付款人、受款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被保证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被参加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和承担付款人等。票据权利是指票据表示的金钱债权,即票据持有人向票据债务人直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根据行使顺序的先后,票据权利可以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两种。此外,票据法还规定辅助票据权利,对以上两种票据权利起补充作用。票据权利的构成主要需具备三个条件,即该权利必须为直接达到支付票据金额而设立,必须依票据才能行使,且只能对票据行为的关系人行使。票据权利依存于票据本身,以现实地占有票据为依据和前提
    2023-06-14
    233人看过
  • 自诉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哪些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刑事自诉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上诉。刑事自诉人的义务:经传唤后必须出庭,不允许中途退庭,如果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
    2023-03-20
    460人看过
  • 联营合同纠纷哪些意思
    联营合同纠纷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在通过协议或章程进行经济联合经营的过程中,因当事人的协议而产生的民事争议。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法人,而且必须是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联营合同的标的是联营行为,而不是物或智力成果。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履行职责时,应当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行使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表;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件;6、法定义务是直接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的义务,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
    2023-02-24
    404人看过
  • 民法典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负责履行合同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负责履行合同有哪些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第八百三十九条【多式联运合同责任制度】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是,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二、拖欠运费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一般情况下,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讨运费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资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
    2023-04-12
    452人看过
  •  法律援助胜利后,当事人有哪些合法权益?
    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具有五个权利,包括无需向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可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有权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以及如果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可以请求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此外,法律援助人员还应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在获得法律援助后,受援人具有以下几个权利:首先,受援人无需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2)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3)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4)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5)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后的权利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受援
    2023-11-13
    150人看过
  • 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什么是汇票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二、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基于最初的汇票行为而明确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受托)付款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1.汇票的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我国《票据法》第20条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既然出票是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的资格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具有行为能力是签发票据的必要条件,无行为能力者的出票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根据不同的汇票的出票条件,出票人的身份也构成开出汇票的条件,如银行汇票只能由参加全国联行
    2023-06-06
    82人看过
  •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时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时享有的权利包括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民事诉讼立案前调解与立案调解有什么区别立案调解,又称民事案件速裁,是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由立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立案调解工作由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负责。立案调解将简易民事案件化解于立案阶段,其前提是民事纠纷已经立案,调解案件的人员是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
    2023-04-29
    488人看过
  • 违反合同条款后,当事人有何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方违约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1、债务人原则上无部分履行的权利,因此,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部分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受领,但若拒绝受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则不在此限;若受领部分给付,可以提出相当部分的对待给付,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为给付,除非如此违背诚实信用原则。2、债务人瑕疵履行,债权人可请求其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在债务人未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时,债权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为对待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
    2023-07-02
    299人看过
  • 联营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案件的受理。联营各方因联营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如联营投资、盈余分配、违约责任、债务承担、资产清退等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于联营各方因联营体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合同的主体资格认定。(1)联营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擅自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且未经法人追认的,应当确认无效。党政机关和隶属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军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及
    2023-03-02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2、申请回避的
    • 专利实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4
      1、转让方义务: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让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按期支付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专利年费应由转让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方通过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履行自己在合同中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义务。   (2)交付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包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终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具有哪些诉讼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