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
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
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目前我国作为处理医患纠纷案件的主要依据的法规是
目前我国作为处理医患纠纷案件的主要依据的法规有:《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
比如《民法典》中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内容
256人看过
-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是什么
383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中的注意义务?
347人看过
-
医疗特殊注意义务包括什么
123人看过
-
医疗机构需加强医务人员注意义务认知
485人看过
-
什么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328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目的; 2、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履行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疗的其他注意义务。 5、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
-
医生说的医疗注意义务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3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目的; 2、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履行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疗的其他注意义务。 5、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
-
什么叫做医疗注意义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目的; 2、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履行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疗的其他注意义务。 5、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
-
医疗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医疗事故罪与过失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一)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三)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