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人获得费用
(1)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一、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三)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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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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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时,公房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拆迁补偿中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公房承租人虽然不是房屋所有权。但是实质上是成为一种长期存续的且带有福利性质社会保障性质的“永租关系”,公房名为租赁,是承租人享有的是类似于物权的财产权益。因此在房屋征收中,公房承租人应享有类似于所有权人的物权权利。既有获得补偿安置的利益,也有提出意见、陈述、申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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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有补偿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51、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和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征收中不是法律主体关系,征收人不会对房屋和承租人发生协商征收赔偿事宜。 3、房屋的承租人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在房屋征收中属于另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关系,合同双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双方权利义务,对因拆迁造成合同没法履行在合同中又没有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维护双方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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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与拆迁安置人谈论拆迁补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8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规定,对拆迁安置问题,拆迁人不仅仅只与产权人商谈,还须与承租人进行商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及第三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故:拆迁补偿费在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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