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7:00:20 239 人看过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

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肯定可以。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受上述条款限制)。

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可以用货币、实物等出资;

2、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

4、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三、股东闹翻公司如何撤资

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人撤资。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有权进行合伙人撤资。

(一)普通合伙人撤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从有限合伙撤资,但是如果进行合伙人撤资违反了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可以就违反合伙协议的合伙人撤资所造成的损害从其应当得到的分配中扣除相应数额获得补偿;

(二)有限合伙人撤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随时或者在合伙协议中以书面确定的事件发生时进行合伙人撤资,如果协议没有书面指明时间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撤资的事件或者合伙解散和歇业的具体时间,有限合伙人应当至少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至在本州的有限合伙营业地保存的每一位合伙人的地址,然后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

同时,任何撤资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得到由于合伙人撤资应收的分配,并且,如果协议没有其他规定,他在进行合伙人撤资以后的合理时间内有权收到他在有限合伙中按其股权公平价值,其在进行合伙人撤资那天应享有的分配额。

三、合伙人撤资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合伙人撤资和退出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合伙人撤资使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三)合伙人撤资后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合伙人撤资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五)因合伙人撤资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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