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对方探视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12:46 392 人看过

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父母还能保持友好的交往,会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一、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犯法的吗

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看孩子的行为犯法。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使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行为,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也只能申请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还应当恢复探望。所以直接抚养方不可以随意剥夺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否则行为违法。

二、女方不付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1、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3、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三、离婚后怎么剥夺探视权

不可以非法剥夺探视权。

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剥夺其探视权。但是如果行使探视权的一方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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