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一、私企法人挪用公司资金违法吗
公司法人挪用公司资金违法。
挪用公款2万以上触犯刑法,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是指除本款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外从事信托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故意,而不是由于工作的过失或者因业务不熟而造成的失误。其挪用资金是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二、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量刑标准
银行擅自挪用个人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在前款规定中从事公务的非国有机构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满足行为人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这两项条件的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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