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的食品出现问题,谁应负全面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53:05 144 人看过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作为一名专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为市场提供安全、丰富、安全、优质的食品,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责,这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要求。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履行这一责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责任是关键。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中,其主要负责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带头认真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才能保证企业的食品安全。因此,《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其责任,使其尽职尽责。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反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义务,危及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其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受到处罚。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七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超出质保期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没有保质期限制的,产品的缺陷应该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来承担,而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是有限制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件。产品存在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7-02
    32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
    3月2日上午,国新办就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联合卫生部、农业部和质检总局等多部门举行发布会。卫生部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法律较目前正在实行的《食品卫生法》更加完备,食品监管举措未来将更加严密。卫生部副部长陈XX介绍,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在食品安全中角色特殊、作用重大。生产者将在《食品安全法》中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约束。另外,这部法律还吸纳了在国际先进理念,可操作性更强。陈XX介绍说,以乳品为例,今年下半年,统一的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就会出台。此外,《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分段管理、无缝隙衔接、依法承担责任。
    2023-06-07
    355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卫生质量控制,提高食品经营合格率,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经营者应如何贮存食品?食品经营者应这样贮存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
    2023-08-16
    497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
    一、谁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将名称、商号、商标、姓名或者可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及包装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组织及个人,即属于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仅标注了委托方或受委托方的名称,则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单独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同时标注了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则双方均为生产商,共同承担连带的产品质量责任。二、产品质量辨别可依据哪些标准产品质量辨别可依据以下标准: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是否真实。三、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
    2023-07-27
    237人看过
  • 别人用我的商标经营出现问题我需要负责任吗
    一、别人用我的商标经营出现问题我需要负责任吗若有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贵公司/组织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且期间产生了相关问题,那么具体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首先,假设您曾授权或同意对方使用您的商标,那么当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即“岔子”)时,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作为品牌的所有者,您有义务确保该商标被善意地使用于适当的场景并且具有良好的品质。进一步而言,如果是由于您自身疏忽或管理不力导致他人滥用或误用该商标而引发问题,甚至触犯法律,那么您可能需面临诉讼风险。然而,若是您从未允许对方使用您的商标,那么即使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对方擅自滥用并导致事故发生,您往往无需承担直接责任。原因在于在此种情况下,您未参与该商标的使用行为,也未从中获得经济收益。然而,对于任何侵权行为,确保商标不受侵害以及保护品牌形象及声誉依然至关重要,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您仍需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刑法》
    2024-03-30
    137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问题探讨:自然人是否全面负责?
    自然人属于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所以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2023-07-05
    392人看过
  • 责任书出具后赔偿问题应由谁负责
    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结果公布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该份责任认定书依规协商并妥善解决相关事宜。若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达成和解,则可请求当地交警部门介入进行调解协调。如果调解未能得以实现,当事人还可进一步向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8-19
    379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style="margin-bottom:6px;">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十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十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2.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5.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6.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7.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8.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
    2023-06-07
    269人看过
  • 卫食健字保健品,“吃出问题”责任谁担?
    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回复:首先,查证该药与老人身体不适的因果关系,然后,确定是否要求该制药公司或销售公司承担责任或如何要求该公司承担责任。四川成隆律师事务所谭杰律师回复:关键是要知道是不是服用了该药与老人身体不适成为了因果关系,并且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把该药拿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化验鉴定。如果结果是其质量不行,并且与身体不适有因果关系,经销商、药房、厂家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
    2023-06-07
    187人看过
  • 装修问题雇人后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一、装修问题雇人后出现问题谁来负责装修问题雇人后出现问题的责任方是:需要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确定业主是雇佣的装修工,与装修工人存在雇佣关系的话,那么在装修工人在作业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业主是需要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的;如果业主找的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装修公司的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属于工伤,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二、装修雇人后出现问的诉讼时效雇人装修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2023-10-27
    274人看过
  •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由谁负责
    工程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的,并不只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部门的责任,安全责任是系统性的,但第一责任人肯定是施工企业。一、如何写房屋装修安全责任书?房屋装修安全责任书的书写方式:1、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写明施工人员管理事项;3、写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4、写明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5、写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6、写明当事人落款等。二、公司资质是什么公司资质是指企业在从事某一行业经营中应具备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公司资质包括公司的人员素质、拥有的资产、技术装备、工程设备、技术管理水平等。公司资质证明很多时候都是需要的,例如建筑、承包、施工等单位都需要一定的资质。对于个人来说,资质证明也很重要,例如从事医师、律师等工作都需要专门的资质证明。三、消防责任划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023-03-15
    370人看过
  •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吗
    一、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吗1、一般也是需要负责的。商家的赠与一般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也有例外,即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如果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尚需向购房者者承担保修义务的,由开发商承担保修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承担保修义务,而不能就此向施工单位追偿。
    2023-04-21
    498人看过
  • 食品卫生问题找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食品卫生问题找谁1.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2.到当地卫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20卫生热线;3.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饮食服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如果监督检查或抽查中发现餐厅有违规违法的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应提供整改整顿并依法严肃查处。对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保持通畅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食品卫生问题要整顿多久责令停业整顿,合理的
    2023-12-28
    395人看过
  • 什么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什么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2、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023-06-17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产品的责任人是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个得看实际情况,因为制造厂或者经销商都有可能,如果是二次加工的,承揽人也有可能。
    • 公司经营过程出问题应负什么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1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或者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
    • 打架先出现精神问题谁负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31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打架的,应当根据伤害鉴定结果和具体情况追究法律责任。造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殴打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食品经营者应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积极负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加强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一)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二)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等信息;(三)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四)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