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子女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40:06 367 人看过

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权利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如果育有子女,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这将直接关系到孩子今后的生活。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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