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誉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7:22:31 63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人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人如果受经营者的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第二,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商誉,战胜竞争对手,因而是以竞争为目的,其主观上的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如通过广告、言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而对受到诋毁的经营者产生错误认识或怀疑心理,从而不愿或不再与之进行交易。

第四,有诽谤对象,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第五,捏造、散布的虚伪事实会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即降低社会对商誉主体的社会评价。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商誉是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它是经营者长期努力追求,刻意创造,并投入一定的金钱、时间及精力才取得的。良好的商誉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在经济活动中,最终又通过有形的形式(如销售额、利润)回报它的主人。法律对通过积极劳动获得的商誉给予尊重和保护,对以不正当手段侵犯竞争者商誉的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
    2023-06-14
    471人看过
  • 怎么认定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
    1、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2、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3、其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简单的说,作为“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种,“损害商业信誉罪”在刑法中一般与“损害商品声誉罪”合并称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意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就属于损害商业信誉中的一种,若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的话,则可依照刑法规定追
    2024-01-19
    185人看过
  • 现实中的商业诋毁行为有哪些?
    商业诋毁行为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比较多见。在市场竞争中,一些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产品质量进行正当竞争,而是通过捏造、散步虚假事实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对这种行为不予以规制,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例如,在前些年的郑州商战中,某国有大型商场不断向郑州及外地新闻单位和名优产品厂家写信,声称郑州某商业单位如何如何不讲商业道德,希望这些单位或厂家不要再与该商业单位发生业务往来。这种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行为,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又如,某日用化学品厂在电视台发布一则广告,用对比的手法宣称:用其他各种洗衣粉或洗涤剂30分钟也洗不掉的污斑,用了该厂生产的洗洁剂仅5分钟就洗干净了。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属
    2023-06-07
    380人看过
  • 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商业诋毁行为是损害他人的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商业诽谤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竞争优势。3.其侵害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4.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竞争对手进行贬低、诋毁。二、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022-06-28
    277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是否构成犯罪?
    诋毁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判刑规定是,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诋毁商业信誉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2、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3、主观上是故意;4、客观方面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3-07-06
    410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品失去信赖,以便自己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2)组织人员,以顾客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况的虚假投诉,从而达到贬损其商业信誉的目的。(3)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例如,在房地产经营业务中,购房者在购房时,大都到各处询价比较,当一个购买者
    2023-04-24
    103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界限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他人商誉行为都是对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害,具体表现形式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其一,行为主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从事市场交易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也可以是普通的消费者;而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限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较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对经营者解释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体相比较而言更为宽泛,不仅包括经营者还包括出于其他目的的非市场竞争的行
    2023-02-16
    434人看过
  • 满足何种条件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一、满足何种条件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诋毁商业信誉如何立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
    2024-02-07
    21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对商业信誉的诋毁?
    诋毁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行侵害了复杂客体的权益,包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权益,涉及了市场秩序的扰乱。一般主体可以构成该罪,而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视为诋毁商业信誉:1、该罪行侵害了复杂客体的权益,既包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权益,又涉及了市场秩序的扰乱。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诋毁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诋毁商业信誉罪,又称诽谤罪,是指捏造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捏造虚假事实:行为人需散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或文字,以达到诋毁他人名誉的目的。2. 损害他人名誉:捏造的虚假事实应足以使他人受到名
    2023-10-26
    280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行为量算是违法行为吗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有以下这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处罚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27
    403人看过
  • 如何对诋毁商业信誉行为进行量刑?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量刑为:诋毁商业信誉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此罪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刑法中如何规定诋毁商业信誉量刑标准?诋毁商业信誉情形严重的,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二条广
    2023-07-06
    175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立案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诋毁商业信誉立案应符合哪些条件诋毁商业信誉的罪名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此罪立案条件是: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二、该如何认定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1.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2.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3.其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三、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期
    2023-10-19
    447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一、诋毁商业信誉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诋毁商业信誉需要的犯罪构成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
    2024-01-30
    216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
    2023-06-17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商家是否构成诋毁商誉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
    • 民法典规定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31
      1.行为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关键把握是否为竞争对手。如果营业员甲因乙厂不向其支付销售推广劳务费,在顾客向其询问乙厂的产品时说乙厂的产品不好,这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是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经营者通过两种途径实施此行为:一是经营者亲自实施,二是经营者通过他人或者利用他人实施。但需要注意,其他非经营者实施的侵害他人商誉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可构成共同侵权人。例如,新闻单位被利用和唆使侵害他
    •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包括: 1、诋毁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串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哪些要素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6
      以下要素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 论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表现及法律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该行为具有如下特点:“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抵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二,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用途、质量,商品声誉最终也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