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可以撤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03:07 404 人看过

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如果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务纠纷前商铺卖给亲戚可以吗

债务纠纷前商铺以合理价格卖给亲戚有效,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买卖商铺或无偿转让,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民法典中如何实现合同的保全?

实现合同保全的方式分为两种,将根据以下两种情形分别解释:一、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二、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3)受赠人有抚养能力。这也是说如果受赠人本身就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并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也是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义务已经构成单方面违约,赠与人当然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哪些法定情形?
    2023-06-14
    416人看过
  • 债权人能撤销债务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吗
    一、债权人能撤销债务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吗撤销权成立的要件1、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1)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2)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
    2023-04-14
    119人看过
  • 在哪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有偿行为
    一、在哪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
    2023-05-03
    149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撤销中止可以吗
    1、撤销的行政行为不可以被中止,这是由于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②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③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一、行政行为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明显、重大的违法行政行为;可撤
    2023-04-04
    366人看过
  • 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注意事项和风险分析
    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撤销权的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
    2023-07-05
    89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不可以。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债务人不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是什么1、债人行使撤销需以债为限;2、债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3、撤销的行使,以债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纠纷的案件;5、撤销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的行使应由债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
    2023-08-02
    52人看过
  • 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1、构成要件:(1)有合法的债务存在。(2)履行仍为可能。(3)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表示。(明示或默示)(4)债务人主观上为故意。(5)债务人拒绝履行无合法理由。2、发生时间: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在履行期届至或者发生迟延之后。可以为明示,也可为默示。3、法律后果:(1)债权人可获得并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可请求赔偿或者违约金。(2)有担保的债务,依法实现担保。(3)可强制履行的请求强制履行。(4)发生抗辩权的消灭和产生。(5)债权人负有减免损失的义务。期前拒绝履行合同之债被称之为预期违约。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吗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
    2023-08-16
    377人看过
  • 债务人能以离婚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不可以拒绝履行债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
    2023-06-22
    454人看过
  • 债务人什么行为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并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并未到期而且不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并没有以自己的债权范围为限,超出了范围。一、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为:1、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在于防止债权人共同利益因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对财产的不当处分行为而受损害。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转移财产规避债务规定,债务人如果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赠与财产等行为,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影响的,属于转移财产规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21
    65人看过
  • 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吗
    一、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法定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的时间,但这只是对于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的情况而言的。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
    2023-06-15
    214人看过
  • 债务履行的选择行为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一般是由债务人行使的,债务人可以在多项标的中选择履行其中一项,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另外如果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在合理催告后,选择权则转移至对方。一、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如何处理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023-03-08
    28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有利于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虽可作出处罚,但如果不能撤销其任意履行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仍会落空,判决的效力将因此而被虚化,并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的不信任。【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5-04
    125人看过
  •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责任可以撤销监护权吗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撤销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
    2023-03-20
    96人看过
  • 违约可能导致债权人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不包括
    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不包括: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并未到期而且不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债务人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等。一、撤销权消灭的形式有哪些撤销权消灭的形式: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原因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受让人知道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债权人利益;3、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是免费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三、债权人行使撤销
    2023-03-23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可以撤销处分财产行为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0
      但这些行为是不为法律所保护的。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兼顾受让人的利益,适当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 债务人的行为不能撤销什么情形下债务人的行为应予撤销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况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 可以撤销婚姻的人是否有义务履行撤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撤销后撤销担保人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7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企业破产前一年内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1
      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行为共有5种: 1、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没有取得对价时,把财产转让给他人,使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实际上无偿转让财产是表面现象,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财产后,再由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暗中取回。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是指债务人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条件卖出或者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条件买入,是变相转移财产的行为。 3、对没有财产